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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间谍工作的主管单位是(5)

时间:2023-05-21 21:37来源:优尔论文
(2)对协助反间谍工作有重大贡献的个人,有权要求国家安全机关给予奖励。 (3)对国家安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超越职权、滥用职权和其他违法行为,有

      (2)对协助反间谍工作有重大贡献的个人,有权要求国家安全机关给予奖励。

      (3)对国家安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超越职权、滥用职权和其他违法行为,有权向上级国家安全机关或者有关部门检举、控告,并有权要求国家安全机关及有关部门及时告知处理结果。

【典型案例】童某某间谍案

      2003年12月,根据群众举报,某市国家安全局将正在某军工造船厂附近江面观察、拍摄我在建新型军舰的童某某当场抓获。据童某某交代,其被境外间谍组织策反后,按照该间谍组织的指令,多次到广州、湛江等地观察、拍摄我军事目标,将观察到的情况绘制成图案资料,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报告给该间谍组织,从中获取了大量的间谍活动经费。最终,童某某因间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因本案举报人对反间谍工作有重大贡献,某市国家安全局决定奖励其人民币10000元。

      10、公民和组织在反间谍工作中应当承担哪些义务?

      根据《反间谍法》规定,公民和组织在反间谍工作中应当承担以下义务:

      (1)机关、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维护国家安全的教育,动员、组织本单位的人员防范、制止间谍行为。

      (2)应当为反间谍工作提供便利或者其他协助。

      (3)发现间谍行为,应当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报告;向公安机关等其他国家机关、组织报告的,相关国家机关、组织应当立即移送国家安全机关处理。

      (4)在国家安全机关调查了解有关间谍行为的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有关组织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不得拒绝。

      (5)任何公民和组织都应当保守所知悉的有关反间谍工作的国家秘密。反间谍工作的主管单位是标准答案:A 。国家安全机关

      (6)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

      (7)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持有、使用间谍活动特殊需要的专用间谍器材。

法律责任篇

      11、根据《反间谍法》规定,哪些行为应当负刑事责任?

      (1)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间谍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明知他人有间谍犯罪行为,在国家安全机关向其调查有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拒绝提供,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执行任务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执行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泄露有关反间谍工作的国家秘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隐藏、转移、变卖、损毁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或者明知是间谍活动的涉案财物而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典型案例】李某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案 反间谍工作的主管单位是(5):http://www.youerw.com/fanwen/lunwen_1697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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