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腐败犯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具体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其它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4)在主观方面都是由故意的。
(二)当前腐败犯罪的新特点
1.犯罪手法不断翻新,手段更加“智能化”,隐蔽性越来越强
随着现在的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我们的生活也越来越智能化,犯罪分子往往也会利用这些智能的技术进行一些犯罪活动,并且这些活动往往都会越来越隐蔽,不容易被侦查机关发现,侦查机关想要破案付出的成本也越来越大[2]。现如今腐败犯罪的手法也是变化多端,往往让人难以防备,这成为了现在反腐的另一大难题。
2.贪污腐败犯罪窝案、串案增多
众所周知,我国相对而言是一个人情社会,因此,相互之间的“关系”也会联系的十分密切,可能有的初衷并不是想要违法犯罪,但是处在一个庞大的网之中,不与之同流合污变回被排挤打压,所以就会出现妥协的现象,官员们相互之间的贪腐也会互相联系,当出现事发之后也会极力的庇护,随着越来越多的关系网的形成,各个腐败案件之间的关联也越多,往往一个案件的曝光会牵扯到之前的许多案件,形成串案。
3.贪污腐败犯罪中夫妻、父子、情人等共同作案的越来越多
从这些年所查处的贪腐案中,不难看出有许多的官员犯罪时,他的家属、亲戚乃至情人都或多或少的存在着帮助其犯罪的作用,充当着一些保护的作用,这与我国的宗族观念、人情观念有着很大的影响,一人犯罪通常会连带着一群人的直接或者间接的加入其中,牵扯众多人的案件往往审查的难度也会更大,更加难以侦破。
4.贪污腐败犯罪人携款潜逃增多,资金外流严重
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的不断发展,中国人移民海外、对外投资贸易、资产转移等情况屡见不鲜。那些犯罪的官员们通常都会利用国家对这些管理的不够科学的漏洞,将自己贪腐的钱转到海外,在过去的一段时间,国家追查的力度不够大,反而更加促进了这些人的资产外逃,我国许多公职部门的资金往往都得不到完全的投入使用,都被这些犯罪分子私人占为己有。
(三)腐败犯罪的危害性以及预防的必要性
就目前而言,腐败犯罪对许多方面都有很广泛的影响。首先,最直接的就是导致了和国家的形象受到了损害,降低了国家政府部门的威信和公信力,人民群众对政府产生不信任,那么国家的执政之基也就会受到威胁,进而影响到国家政权,同时也有可能让国际社会的其他国家对中国的印象更差,不利于中国在国际舞台发挥重大的作用。其次,中国的腐败犯罪对我过的法律建设造成了极大的损害,法律制定出来没有人遵守或者执行的力度不够,都会在一定层度上影响法律在文持执政秩序上的权威,人民群众也会质疑法律,不利于我国的法治社会的建设。最后,长期的腐败犯罪的社会恶劣影响,人人都以腐败为荣,那么在青少年心里也会造成不良的影响,让我国的青少年从下就种下了腐败应该或者必须的种子,等他们长大了也可能会跟着上一辈的人一起腐败,形成一种“腐败社会”的不良现象。
腐败犯罪是必须要治理,但是单单靠治理,出现一例治理一例只是单纯的进行惩治没有预防措施也是不可行的[3]。通过腐败犯罪的预防措施,可以从源头上减少腐败犯罪的发生,断绝人们想要犯罪的念头,增加他们的犯罪成本,这样他们就会加以忌惮,腐败犯罪也会因此而减少,所以采取预防的手段来降低腐败犯罪是十分必要的。 寻求腐败犯罪有效的预防措施(2):http://www.youerw.com/faxue/lunwen_380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