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

打赏
当前位置: 毕业论文 > 法学论文 >

我国工会法律制度的不足和完善(3)

时间:2021-08-14 15:30来源:毕业论文
(二)中国工会的特点 中国工会是中国的领导下的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之一。是一元化的组织结 构,在全总统一领导下的工会覆盖面具有广泛性 。

(二)中国工会的特点 中国工会是中国的领导下的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之一。是一元化的组织结

构,在全总统一领导下的工会覆盖面具有广泛性 。

三、我国现行工会法律制度的不足之处

(一)我国现行工会法律制度的不足

2001 年颁布的《工会法》增加了许多适应社会发展的内容,比之前的法律有了较大的 进步。但依然有很多不足之处,最大的缺点是,计划经济时期工会的一些陈旧规定依然没 有废除。同时,一些规则的规定过于原则,甚至某些问题的规定根本缺失,法律规定缺乏 可操作性。因此,2001 年《工会法》在具体贯彻实施中困难从从。

(二)体系上存在的问题 我国工会有关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的相关立法不完善。论文网

我国《工会法》等劳动法律虽然都对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作了规定, 但是,这 些规定过于原则,并且没有相应的处罚措施,缺乏强制性,毫无操作性。难以为工会实现 集体协商权以及代表职工签订集体合同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

工会关于安全生产的相关立法不完善。 我国《工会法》对安全生产只做出了比较原则性的规定,至强调了 “三同时”①制度。

虽然明确了工会具有保障职工安全健康的职责,但是,只是规定了有关部门和企业应当如 何作为,一旦违反这些规定,我们采取什么措施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工会关于对职工就业、失业以及特殊职工进行保障的规定不健全。 我国现行《工会法》虽然明确规定了工会的职责是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但主要是在

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才发挥主要作用,其他如就业、失业方面没有明确规定。例如, 未成年工保护我国现行法律中只是简单的笔带过,缺少具体、深入的规定。特殊劳动者合 法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护。

工会保护国外劳务者无法可依。 我国目前没有关于国外劳工合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对于这方面事项的调整,以商务部

的各项行政政策为主, 以行业规则为辅。我国现行的工会法律没有规定对外劳务派遣单位 必须设立工会。实践中,大多数劳务派遣单位也不会主动并设立工会。因不用面对工会的 指责或抗议,对外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肆无忌惮侵犯职工合法权益时。

(三)内容上存在的问题 1.关于工会的职责方面大多都是关于权利的表述。

①“三同时”是指凡是我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工程)。技术改造项目(工程)及引进的建设项目,其

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管理

2001 年《工会法》对职工合法权益的保护在条文上的表述只是工会的权利,而非工会 的义务。该法的任意性较大,法律条文中一些模糊不清的词语较多,如“某些”、“相关” 等词。缺少对违反相关规定的法律责任规定,相关的权利义务规定也只是纸上谈兵,得不 到相关的法律制度保障,使得保护职工合法权益只停留在书面上。另外,我国《工会法》 只表述了工会“有权”怎么做,而并没有表述为“应该”怎么做。从法理上来说,权利是 可以放弃的,可为也可以不为。很多条款也没有规定其不作为时的法律责任,更没有规定 在工会消极不作为时的救济措施,最终导致工会没有发挥自己积极作用的主动性,无法充 分发挥其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职能。①

2.工会很多权利没有规定相应的义务主体

《工会法》第 19 条②只规定了工会纠正企业、事业单位违规行为的权利,没有相对应 的企事业单位的义务的规定配套。企事业单位没有法律上的义务听从并纠正,法律也没有 规定任何措施制裁企事业单位不纠正行为,最终导致职工在民主管理权利受侵犯时的救济 于法无据。文献综述 我国工会法律制度的不足和完善(3):http://www.youerw.com/faxue/lunwen_80206.html

------分隔线----------------------------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