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日本的城乡地域界定
(一)日本的行政区划特征
日本这个国家实行的是两级地方行政区制,一级行政区包括都、道、府、县,二级行政区包括市、町、村。除北海道之外,日本的都、府,县包括城市和乡村2个系统:①城市系统:市一町(街)一丁目(段)一番地(号);②农村系统:郡(地区)一町(镇)一村。因此,需要指出的是日本的县大市小,这一点与我国有些差异。
二战结束后,日本一直保持比较稳定的行政区划,级次并没有改变任何方面,一个行政区,道,府,县基本保持不变的项数,而次级行政区域由于引入市政的合并后,下降了的数量截至到2005年12月,日本总市政2145个,其中754市,镇1121,村270和另一特殊区域23。
(二)日本的城与乡
日本农村(rural region),可以在土地使用方面来定义:一个以聚落为中心,由农田,森林,河流,道路等组成,展示了空间整合一体化。
一般情况下,日本人口指标为人地1:1的集中地区(DID:人口集中区)被称为城市,其他地区(非DID)定义为农村。 DID是把握城市人口的具体情况,并发展为统计单位的指标。在条件调查中,DID是指调查该地区的人口密度为4000人/平方公里以上,相邻的调查区域的城市,城镇和村庄的5000个以上的区域的总人口。因此,根据DID和非DID确定城市和农村范围的概念,日本总人口的40%生活在农村地区,而农村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97。2%。换句话说,农村占据了日本经济,土地利用和有效保护非常重要的地位。文献综述
(三)日本的郊区农村及其农业地区
日本全国从国土规划方面可以划分为包括城市地区,农区,林区,自然公园和自然区保护区的。农业领域是农业生产领域,主要由各地的城市和山脉分布的耕地。城郊农业区的规划和日本的乡村管理的关键领域,因为日本的城市周边农业地区是城市规划控制和农业振兴整治建设的交叉重叠地区。
多年来,日本城市郊区和农村地区出现了土地利用规划和法规的不足,也有需要解决许多难题。首先,从城市规划的问题。例如,现行的《城市规划法》不改变的基础上,或不伴有土地开发和永久性建筑行为建设的形状没有有效的控制方法,导致露天堆场废料堆(套),如田混乱的发展。其次,缺乏对农业部门的尊重和合理土地使用,这只是维持农业生产的角度控制农业用地的使用情况,并为农业建设监管区域振兴(近似中国的基本农田保护区),比缺乏具体规定等,结果也导致土地利用秩序混乱。
三、日本的城乡规划概况
(一)日本规划立法的特点
在日本,行政规划是维护和促进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二战结束后,日本在行政和方案规划结束后,取得了长足进步。在政府控制失败的前提下,受法律保护行政指示,不要用名义支出的税务筹划,以及限制公民的基本权利。规划的合法性,需要与合法性相关监管规定,扩大数量和类型的节目也促进了发展和相关法律的发展 。
日本的行政计划(也被称为发展计划)分为分别综合规划和具体部门的规划,在四级(国家,地区,县,市)编制。由于不同的水平和经常计划在空间的相同区域为对象,为了避免这些方案之间的矛盾彼此的类别,则必须将综合规划。一体化的基本原则是:较低的规划不得妨碍主机的计划的执行情况,同时应努力确保自己的空间的实现。这就要求规划在编制和实施过程中,各级要满足这两个条件,一是“随动整合”的义务,首先洄流的原则。所谓的“随动整合”是指计划的编制和实施,不仅与现有规划,整合和未来的修订工作也相互关联,应挂扩大。在“洄流原则”强调的是规划上下级之间的关系,以便在某些领域,以满足整个区域的要求,整个区域的顺序,也必须考虑到的具体条件和需求局部地区。来*自~优|尔^论:文+网www.youerw.com +QQ752018766* 日本城乡规划的法律制度及对我国的启示(2):http://www.youerw.com/faxue/lunwen_854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