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和曲线设计要求:缓和曲线是设置在直线与圆同线之间或半径相差较大的两个转向相同的园曲线之间的一种曲率连续变化的曲线,其作用是使曲率连续变化,离心加速度、超高横坡度及加宽逐渐变化,便于行车平稳。设计速度为80km/h时,缓和曲线长度一般最小值70 m,具体请参照《公路路线设计规范》。
3.2.2 直线
为了更好地与环境相协调、节约耕地和工程造价以及保证必要的视距条件,通常情况下平面线形适宜采用直线的地段有:
(1) 不受地形、地物限制的平坦地区或山间的开阔谷地
(2) 市镇及其近郊或规划方正的农耕地区等以直线条为主体的地区
(3) 长大桥梁、隧道等构造物路段
(4) 路线交叉点前后
(5) 双车道公路提供超车的路段
在平面线形设计中,当采用了长直线时,应结合沿线的具体情况采用相应的技术措施,以弥补景观单调的缺陷,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 在长直线上纵坡不宜过大,因长直线再加下陡坡行驶更易导致高速度
(2) 长直线尽头的平曲线半径应尽量大一些,以保证线形的连续性,除了保证曲线超高、视距等符合相应的规定外,还必须采取设置标志、增加路面抗滑能力等必要的安全措施
(3) 为了缓和长直线带来的呆板,长直线宜与大半径凹形竖曲线组合为宜
(4) 道路两侧地形过于空旷时,宜采取不同的植被条件或设置建筑物雕塑、广告牌等各种措施,以改善单调的景观
尽量避免长大直线,直线的最大长度宜20V为参考,但应充分考虑周围景观、地形、地物的适应性。直线的长度也不宜过短,关于直线最小长度的规定是:
(1) 同向曲线间的最短直线长度以不小于6V为宜,对于设计速度V≤40km/h时,可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2) 反向曲线间最小直线长度以不宜小于2V为宜。
(3) 回头曲线间的直线(或过度性曲线)长度应满足下表要求:
本设计中同向曲线间直线距离为k1+404~k2+237,为833m,符合规定。
3.2.3 圆曲线
(1) 圆曲线最小半径
圆曲线的半径包括极限最小半径、一般最小半径和不设超高的最小半径,如下表:
表3.2 各级公路最小平曲线半径
设计速度(km/h) 120 100 80 60 40 30 20
一般值(m) 1000 700 400 200 100 65 30
极限值(m) 650 400 250 125 60 30 15
不设超高最小半径(m) 路拱≤2.0% 5500 4000 2500 1500 600 350 150
路拱〉2.0% 7500 5250 3350 1900 800 450 200
(2) 圆曲线最大半径
圆曲线的最大半径不宜超过10000m。
(3) 圆曲线半径的确定
确定圆曲线半径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① 在条件许可时,争取选用不设超高的圆曲线半径;
② 在一般情况下,宜采用极限半径的4~8倍或超高横坡度为2%~4%的圆曲线半径; 省道公路设计计算书+CAD图纸(5):http://www.youerw.com/gongcheng/lunwen_33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