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原则: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在人员密集、不易疏散、外部增援灭火与救生较苦困难、性质重要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场所中设置。
8.1 设置场所火灾危险等级的划分
设置场所的火灾危险等级应根据其用途、容纳物品的火灾荷载及室内空间条件等因素确定场所的火灾危险等级。
根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2001)有关规定,设置场所火灾危险等级划分为轻危险级、中危险级(I级、Ⅱ级)、严重危险级(I级、Ⅱ级)和仓库危险级(I级、Ⅱ级、Ⅲ级)。
表8.1 设置场所危险火灾等级举例
火灾危险等级 设置场所举例
中度危险等级 I级 1) 高层民用建筑:旅馆、办公楼、综合楼、邮政楼、金融电信楼、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塔)等
2) 公共建筑(含单多高层):医院、疗养院、图书馆(书库除外)、档案馆、展览馆(厅)、影剧院、音乐厅和礼堂(舞台除外)及其他娱乐场所;火车站和飞机场及码头的建筑;总建筑面积小于 5000m 2 的商场、总建筑面积小于 1000m 2 的地下商场等
3) 文化遗产建筑:木结构古建筑、国家文物保护单位等
4) 工业建筑:食品、家用电器、玻璃制品等工厂的备料与生产车间等;冷藏库、钢屋架等建筑构件
Ⅱ级 1) 民用建筑:书库、舞台(葡萄架除外)、汽车停车场、总建筑面积 5000m 2 及以上的商场,总建筑面积 1000m 2 及以上的地下商场、净空高度不超过 8m 、物品高度不超过 3.5m 的自选商场等
2) 工业建筑:棉毛麻丝及化纤的纺织、织物及制品、木材木器及胶合 板、谷物加工、烟草及制品、饮用酒(啤酒除外)、皮革及制品、造纸及纸制品、制药等工厂的备料与生产车间
该商务楼建筑为地下车库和地上七层建筑,查表8.1可知,该建筑属于中危险级中的Ⅱ级危险等级。 商务楼火灾隐患分析与消防设计+文献综述(29):http://www.youerw.com/gongcheng/lunwen_35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