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对贷款过程中的制度遵循和贷后跟踪检查、管理方面,没有硬性的指标控制,
对是否造成不良贷款有的银行内部没有考核和约束。有的银行即使有,也往往疏
于形式,信贷责任追究制度没有严格执行,落实不到位。目前商业银行普遍存在
的一个现象就是:在各银行中在信贷业务经营方面,因信贷经营违规或信贷人员
的不作为而造成的信贷风险,最终导致银行大量信贷资金流失,银行真正追究有
关责任人责任的很少。由此造成信贷人员责任心不强、风险意识薄略,对借款人
身份、收入能力、家庭状况、抵押物权属及担保人资格等情况了解不详,对资料
真实性、合法性审核不严,流于形式,对明显存在疑点的资料不深入调查核实,
对抵押物不仔细核查评估,简单使用中介机构评估结论。另外,由于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发展时间较短,信贷管理机制不健全,银行对风险管理比较松散,尚未形成一套完整的风险管理运作机制,缺乏业务流程风险评价和控制系统,风险责任机制不明,因此导致个人住房贷款风险产生。
4.2 商业银行外部原因风险分析
除了商业银行内部原因的风险,还有银行外部原因的风险。开发商的信用,借款人的还款意愿,假按揭风险,抵押物的重复抵押与登记情况,再加上市场政策等环境影响,在我国商业银行潜伏着重大的风险隐患。只解决银行自身的不足是不够的,还要加强外部风险的防范和控制管理。
4.2.1 开发商引发的风险原因
因开发商欺诈行为、延期交房、质量与合同不符、无法办理产权证等引发纠纷导致的违约案例一直不断。假按揭产生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开发商自身资金实力不足或发生资金流动性障碍,为了保证按揭项目或其他待开发项目的运转,必须尽快回笼资金,在直接融资或者向银行申请开发贷款受阻的情况下,利用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中请门槛较低,银行审查不很严格的特点,炮制虚假按揭,从银行套取资金;二是银行内部工作人员为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贷款发放任务,这方面放松了对借款人购房真实性和还款能力的调查和审核,存在侥幸心理,放任具有假按揭苗头行为的发生。三是银行内部工作人员与售房人、中介机构等内外勾结进行金融诈骗。 2005年4月中行6亿骗贷案形成的原因:华运达公司虚构了并不存在的购房者,制造虚假销售事实。从购房者的身份、销售合同,到首付款证明和收入证明,全部有假。伪造300多份合同及相关资料。其中有两家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严重失实的法律意见书,证明贷款申请人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最后握有实权的银行"内鬼"徐文联在内部作呼应,贷款审批毫无障碍,骗贷得以顺利实施。本案例说明开发商引发的假按揭风险,其中不仅涉及到开发商问题,也涉及到银行管理内部制度和金融腐败的问题。开发商通过假按揭获得的资金没有投入建设之中或携款潜逃,商业银行就会面临无人可找的情况,然而银行将会面对极大的风险。 个人住房贷款风险评估及控制研究(14):http://www.youerw.com/gongcheng/lunwen_40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