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施工中合同管理的原则
1. 符合法律法规的原则
订立合同的主体、内容、形式、程序等都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合同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唯有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合同才受国家法律的保护,当事人预期的目的才有保障
2. 平等自愿的原则。
自愿是指合同当事人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根据自己的意愿签订合同,即有权选择订立合同的对象,合同的条款内容,合同订立时间和依法变更和解除合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贯彻平等自愿的原则,必须体现签约各方在法律地位上的完全平等。合同要在双方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订立,签约双方都是平等的,任何一方都不得把自己的意志例如单方提出的不平等条款强加于另一方,更不得强迫对方同自己签订合同。
3. 公平原则。
公平原则是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公平原则,民事主体必须按照公平的观念设立、变更或者取消民事法律关系。在订立工程项目合同中贯彻公平原则,反映了商品交换等价有偿的客观规律和要求。贯彻该原则的最基本要求即是签约各方的合同权利、义务要对等而不能失去公平,要合理分担责任。
4. 诚实信用原则。
合同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实质上是社会良好道德、伦理观念上升为国家意志的体现。在订立合同中贯彻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应当诚实,实事求是向对方介绍自己订立合同的条件、要求和履约能力,充分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不得有隐瞒、欺诈的成分,在拟定合同条款时,要充分考虑对方的合法权益和实际困难,以善意的方式设定合同权利和义务。
5. 等价有偿的原则。
等价有偿原则是《民法通则》的一项原则,也是订立合同的一项基本原则。
6. 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原则
合同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2.4施工中合同管理的程序
1. 工程合同拟稿和洽谈
工程合同拟稿由合约采购部负责。公司同意使用的标准格式合同的,应尽量使用格式合同。没有格式合同的,由合约采购部依照招标或,拟定合同直接发包初步确定的合同条件和发包范围(或采购清单)初稿,拟稿时应参照已签署的合同及相关案例。
工程合同初稿拟定后,送工程分管领导审核。合约采购部根据审核 意见,对合同初稿进行修改,形成合同洽谈文本。
合约采购部经理主持进行工程合同洽谈。并按本流程职责规定,通知相关部门派人参加洽谈。其中工程勘察、设计、技术服务类合同,设计部经理应参加洽谈;工程施工承包、设备材料采购、工程勘察、工程监理类合同,工程部经理及工程部相关专业人员应参加洽谈;涉及工程造价及工程量计量的合同,预算部经理应参加洽谈。涉及销售卖场、样板房装修设计等与房产销售相关的合同,营销部经理应参加洽谈。 建设工程施工中合同管理研究(6):http://www.youerw.com/gongcheng/lunwen_9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