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1.3医疗救助的标准
我国政府医疗救助为贫困人群提供的救助标准是低水平的,仅仅为他们提供最基本的医疗服务。我国政府医疗救助可以说是医疗保险的一个补充,但是标准低于医疗保险。低水平的医疗救助可以帮助更多的贫困人群,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为他们提供最基本的医疗服务,保障他们的生存权和健康权。
2.1.2 慈善救助的内涵
慈善救助大多是民间非营利性行为,由捐赠人提供财产,其服务于社会有益的目的行为。它可以看做是一次社会资源的再分配,出于社会责任的自发行动。
2.1.2.1 慈善救助是以爱心为基础的道德救助
慈善救助的基础是爱心,而慈善救助是实现爱心的一种主要方式。在道德范畴内,慈善行为可以体现出人们的仁慈心、同情心和慷慨心。在国际上,几乎每一个国家都把慈善作为一种文化,对慈善救助都持一种鼓励态度。我国历史悠久,在传统文化中,慈善美德更加突出,如孔子、孟子等大家,都提出包含慈善的思想。慈善是一个道德和情感的复杂混合体。对于慈善救助来说,现代化社会更重视人的生活质量和个人自由,慈善意识较为淡薄,人们的爱心依然存在,但是把爱心转化为行动的行为也较少,这时,慈善救助应该选择新的慈善方式,激发人们的爱心和慈善之心。
2.1.2.2 慈善救助具有补充公共服务的功能
慈善机构和慈善部门是慈善救助的两种主要承载形式,因此,慈善救助具有公共服务功能,具体表现在慈善救助的志愿服务、帮助弱势群体等方面。一个是慈善的对象是弱势群体,为他们提供免费的服务,既体现人文关怀,也能使慈善机构分担政府的责任,为弱势群体提供援助,这种援助可以是物质的也可以是精神的。慈善救助行为可以体现出社会最基本的道德规范:责任、爱心、慷慨;二是慈善救助能够深入社会,为弱势人群提供援助,这是在了解弱势人群需要的前提下,能够将弱势群体的声音和想法集中到一起,反馈到社会上来,进一步推动国家和政府对这些弱势群体需求的重视,提高弱势群体的生存水平。 我国政府医疗救助与慈善救助衔接研究(3):http://www.youerw.com/guanli/lunwen_104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