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产权制度与企业最优收入分配模式
中图分类号:F275。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117(2011)03-0082-02
引言: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取得了骄人的成绩,经济发展保持高速增长,然而这一增长却实属为不公平的增长。收入差距过大,分配不公平。随着城市化论文网和工业化的快速发展,大批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入企业,使企业的在业人数大大增加,进而收入分配问题集中体现在企业内部。本文将试图找寻一个收入分配模式,以最优的方式解决企业效率和公平的关系。
一。联合产权制度理论
联合产权理论认为企业是最大化合作剩余,以资源。能力。知识为基础,创造。控制与分配合作剩余,以要素产权与集体产权联合相结合的生产性组织(刘长庚,2007)。要素产权即为主体对要素资产的权利(刘桂斌,2007),包括物质资本。人力资本。非人力资本(技术。土地等)。非要素产权即集体产权,指企业组织的共同知识所创造的剩余。企业联合产权制度分配模式具体表现为企业内所有成员及企业集体共同参与合作剩余分配。分配分两个步骤完成:第一次分配是将可分配合作剩余π在要素联合产权与集体产权之间的分配。企业既是物质资本与人力资本合作创作剩余的组织,又是企业集体协作产生剩余的组织。这也就是要素联合产权与集体产权间分配的依据。令要素产权可分合作剩余的比例为μ,那么集体产权可分的合作剩余比例为(1-μ),μ∈[0,1];第二次分配是要素产权内部的分配,即物质资本产权与人力资本产权的分配。令物质资本产权可分余下合作剩余(μπ)的比例为ξ,人力资本产权则可分余下合作剩余(μπ)的比例为(1-ξ),ξ∈[0,1]。
二。企业最优收入分配模式
(一)企业收入分配模式分析范式
企业收入分配模式――企业整体效率与个体公平“分析范式,即以整体效率与个体公平为衡量标准分析各种产权制度安排下的收入分配模式。整体效率,即企业对资源的利用程度。如果能实现资源的充分利用,那么就达到最优效率,此时就是整体的最优效率,并能获得最大化的合作剩余。个体公平,即企业所有成员能否获得与之能力相匹配的报酬。企业内整体效率是个体公平的前提保障,没有整体的效率就不能使得资源的充分利用,个人的能力也不能得以充分的发挥。个体公平是整体效率的基础,个体的激励强度增强,有助于整体效率的提高。由此,企业的最优收入分配模式就是一种能同时实现整体最优效率和个体最优公平的模式。
(二)企业收入分配模型的建立
企业是以最大化合作剩余π(k,l)为目的的生产性组织。物质资本所有者为企业的出资人获得物质资本回报rk;人力资本所有者为企业劳动力的供给者获得人力资本回报wl。r为资本收益率,w为工资率,两者由外部市场决定,r。w为大于零的外生变量。rk。wl分别表示人力资本所有者。物质资本所有者在组织外,分别以同样的人力资本投入l与物质资本投入k单干所能获得的市场支付。联合产权理论,就可建立企业合作分配模型如下。
物质资本所有者W1=ξμπ-rk
人力资本所有者W2=(1-ξ)μπ-wl
企业集体(1-μ)π
W1。W2为物质资本所有者。人力资本所有者对企业合作剩余的索取份额,即分配前后的净收入。由于r。w均为外生既定变量,按一定收入分配比例分配合作剩余后,物质资本所有者与人力资本所有者只能分别通过调整物质资本投入k与人力资本投入l,使得自身达到个体最优利益。如果调整后的k或l小于分配前的投入水平,那么说明该分配使致物质所有者或人力资本所有者专用性投入减少,产权分配不合理;反之,分配比例对物质资本所有者或人力资本所有者产生激励效用。如果调整后的k或l均能大于分配前的投入水平,那么就可说明分配比例是一定程度上合理的。再如果这种调整不仅能够使得合作剩余最大幅度增加,而且也能满足个体自身最优利益,即实现整体最优效率与个体最优公平,那么该比例就是最优收入分配比例,与之对应的收入分配模式就是最优收入分配模式。
(三)企业最优收入分配模式的确立
企业合作剩余分配前达到整体最优效率时,将获得最大化合作剩余π星号。分配后,物质资本所有者。人力资本所有者将根据自己所分的份额,以最大化各自利益,作出相应k。l调整。
MAX:W1=ξμπ-rk;W2=(1-ξ)μπ-wl
要使得个体最优公平得以实现,那么就要满足取极大值的满足一阶必要条件与二阶充分条件。
一阶条件:W1k=ξμπk-r=0;W2l=(1-ξ)μπl-w=0
二阶条件:W1kk=ξμPπkk<0;W2ll=(1-ξ)μπ11
其中πk。π1表示每单位资本投入的合作剩余产出,πk。π1越大合作剩余越大,整体效率越高。只有满足上述条件才能实现个体最大化利益,当每个人都实现最大化利益时,就达到了最优的公平。从而根据μ。ξ的取值范围不同,可做不同产区制度比较,如下表所示:
诺思认为一个有效率的组织应该存在一种能够使个人收益与社会收益相一致,以使人们有足够的激励从事创新活动“。这里个体收益与社会收益就是本位所指的个体公平与整体最优。从表中可知,单一物质资本劳动产权制度和单一人力资本产权制度不能使得个体最优得以实现。在这两种制度安排下,物质资本所有者或人力资本所有者不参与剩余分配,将不会进行专业化和专用性极强的资本投资,没有得到较好的激励,其专用性资本投入也将面临风险,从而导致合作剩余产出的可能性下降。单一要素联合产权与联合产权均能实现个体的最优,然而联合产权下单位资本投入的合作剩余产出要大于单一要素联合产权,也就是说联合产权更能使得资源充分利用,整体效率更高。相比较而言,联合产权下的整体效率最优,从而通过表中的产权制度比较,就不难发现联合产权收入制度能实现整体最效率与个体最优公平的统一。联合产权收入分配模式是最优的收入分配模式,其所对应的分配比例μ星号。ξ星号为最优的收入分配比例。
企业最优收入分配模式具体如下表示:
物质资本所有者W1=πKπ-rk
人力资本所有者W2=π1π-W1
企业集体
结论:本文联合产权理论,建立企业收入分配模型。通过运用该模型,在企业收入分配模式――整体效率与个体公平“分析范式下,对不同产权制度收入分配模式进行比较,最终确立了联合产权收入分配模式为企业最优的收入分配模式,并得其相应的收入分配比例。联合产权收入分配模式不仅可以达到整体最优的效率,同时也能满足个体最优的公平,实现了企业最优公平效率的收入分配。
作者单位:湘潭大学商
联合产权制度与企业最优收入分配模式
联合产权制度与企业最優收入分配模式【2393字】:http://www.youerw.com/guanli/lunwen_1907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