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社区非警务活动干预的需要
4。2。1警察的职能与事件处理所需能力不匹配论文网
随着人民法治观念的增强,部分群众懂得如何通过政府相关部门解决自身遇到的非警务问题,但由于更多的群众对法律的认知不够以及对各政府职能部门的分工不明确,一旦自己的权益受损,首先想到的就是找民警。不管是群众还是警察自己都往往把违法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混为一谈。违法是特定主体实施了与现行法相冲突的行为,引起相应的损害事实,产生相应的法律责任,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是其中的一种,派出所管辖的案件为治安案件。民事纠纷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派出所不具有管辖的权限和职能。许多人包括警察自己都误读了服务职能的含义,警察的确是为人民、为社会服务的,也因此被称为人民的公仆。但是,服务要有度,要有分工,为人民服务并不意味着要包揽一切。职能之内是服务,职能之外就只能叫帮忙了。公安机关宣传“有困难找警察”,把自己的职能扩大成了社区的全方位保姆。警察的本职在于保障社区,抛开“治安”这一本职工作,做其他的社区服务,做得再多再好,也不能算“服务”。现在非警务的、繁琐的社会事务由人民警察来承担,带来了许多负面的影响。人民警察承担一些法律范围之外也即职责之外的工作,无法可依,无章可循,造成警察“揽进来,出不去”的尴尬局面,降低了人民警察的形象。执行一些非警务工作,浪费了执法资源,使广大警察疲于应付社会事务,而不能专心从事社会治安管理,对于警力本身就不足的现状又增加了新的负担。为了让民警更好的从事本职工作,维护社会安全,非警务活动就需要解决。
非警务活动的存在影响了警察的本职工作,也与他们的职业能力和要求相冲突。社区民警的职责是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区治安秩序,这与他们处理的大部分事务是矛盾的。打车、开锁、修东西这些可以自己解决的小事也找警察帮忙。一些应该找政府专门部门或机构处理的也找警察,如产品质量问题应当向12315消费者协会投诉、经济纠纷要找法院、小区卫生问题应当向其物业公司反映、物价过高应当向物价局举报等。而这些部门往往反映迟钝,多次反映无果。对于社区中的家庭矛盾和邻里纠纷,警察也往往不知道如何处理或处理不好,缺乏处理此类事务所需的助人协调能力,警察所具备的职业能力和素养与实际事务处理所需的能力是不匹配的。由于以往无法找到相关的第三方机构来解决这些社区中的非警务活动,也只能交给警察来处理。为了让警察从非警务中解脱出来,对社区非警务活动进行干预是有必要的。如果让具备这种能力的社会团体、社会力量、各调解组织介入,可以有效解决这种困境,起到防范于未然,及时止患于已然的效果。
社工介入社区非警务活动的可行性分析(4):http://www.youerw.com/guanli/lunwen_2025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