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核心概念
(一)相关概念的界定
1.电子政务绩效评估的定义
电子政务绩效评估指评估机构根据建立的特定指标体系,收集大量数据依据客观事实,科学对比分析后对电子政务建设和发展水平做出的准确规范的评判[1]。全面、合理的电子政务绩效评估应当建立在公共管理学、信息技术、网络评估等理论基础上。
电子政务绩效评估的内容通过总结概括大致可以分为四个方面:一是电子政务业绩,即电子政务为社会经济活动提供的所有产出,包括数量和质量;二是电子政务效率,反映公职人员通过电子政务活动取得的效益和所花费成本的比例关系;三是电子政务效能,指政府电子政务的具体服务内容和水平;四是电子政务成本,即开展电子政务相关活动所需要消耗的所有资源 [2]。从上述四个方面可以考察出电子政务的建设为社会经济活动提供服务的具体情况,以及对涉及的行政人员从事电子政务工作的质量和所耗费的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的程度进行评估[3]。
2.电子政务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的定义
在对电子政务绩效水平进行评估前,必须构建一种专门的概念框架,即电子政务绩效评估体系[3]。也可以认为为了有效、准确、多角度且多层次地评估电子政务基本情况和发展水平便需要一个个针对性指标,多个指标最终以一个复杂、多文的结构构成的一个体系[4],即电子政务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电子政务绩效评估指标是从属于电子政务绩效评估体系的子要素。
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应当由评估的价值取向、评估的主体和对象、评估方法和具体的指标构建等要素组成[5]。电子政务绩效评估主体是指开展电子政务绩效评估工作的组织和人员,结合国内外研究和实践经验,电子政务绩效评估至少应包括三方主体:即政府自身、公众以及第三方机构。评估方法可以是定性分析也可以是采集大量数据进行定量分析。 杭州市电子政务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研究(2):http://www.youerw.com/guanli/lunwen_248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