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目前而言,我国的农用地整治项目当中农民主体性没有充分发挥出来,没有农民参与的农用地整治项目的问题也层出不穷。缺乏农民有效参与的农用地整治项目使得整治计划与农民实际需要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执行性脱节,使得农用地整治项目的效用大打折扣。这也是我们此次论文研究的主要切入点。
(二)文献综述
1.农用地整治项目农民参与行为
农用地整治项目当中,对于农民参与行为具有较为成熟的统一定义,研究学者多以基于该行为定义进行学术研究。
该行为严格定义为:项目主体——农民在该项目的立项申报阶段、规划设计阶段、施工建设阶段、竣工验收杰顿和后期管护阶段等一系列项目环节中,通过表达意见、方案评价、监督管理、投工投劳等各种方式来实现参与项目过程中并完成预期利益目标的整体活动[4-5]。
2.农民有效参与
吴九兴等学者通过使用计划行为理论、结构方程模型,构建农民参与行为机理理论模型。分析了关于农民参与行为的影响因素和路径,得出下列研究结论:行为态度、主观规范、行为控制知觉等系列因素对于项目主体农民参与行为的意向具有显著的影响 [4]。
农民参与土地整治的行为的影响因素不仅受到农民对土地整治的行为态度、主观规范和知觉行为控制的一系列的共同影响,还包括农民个人自身的需求。农民个人的相关需求既可以直接影响到农民的实际参与行为,也可以通过影响行为态度、知觉行为控制,从而同主观规范一起间接地影响农民参与的行为意向[5]。由此可见,学者们考察农民对农用地整治项目的参与行为是基于农户需求的重要出发点而言的。
3.文献述评
关于农用地整治项目的研究,学者们的研究重心都集中在农用地整治项目农民参与的现状及问题[5-9]、农民参与的影响因素 [10-12,13-14]等方面,目前研究成果对农用地整治项目农民有效参与情况的分析处于学术空缺状态。基于目前的研究情况,本研究旨在以此构建农用地整治项目农民有效参与的客观测度体系,通过对江苏省宜兴市、仪征市、盐都区典型项目区实地调研,取得相关数据资料,分析农用地整治项目农民有效参与情况和评价,以期提高农民参与有效性,为后续的政策制定与落实方面提供一定的方向建议。进而达到提高农地整治效率的最终目标。
(三)研究内容
本项目主要包括以下:
1.构建项目农民有效参与评价指标体系
基于托马斯公民参与的有效决策模型和相关学者的本土化研究基础上[15],构建该项目农户有效参与模型:以农民的参与范围、主体、渠道、深度、效度5个文度出发,建立关于农民有效参与的评价指标体系。
2.选取项目合适的评价模型
参与范围文度选取了12个评价指标(指标详见表1),将每个指标区别为参与、不参与两种选择。参与的取值为1、反之为0。对于其他4个文度的10个评价指标采用李克特量表法进行度量,每个评价指标从优到劣依梯度0.2递减,分别赋值为1至0.2五个水平。指标的权重通过改进的熵值法确定,以此来精确不同评价指标对农用地整治项目农户有效参与度的影响程度,保证最后结果的实际精确性。
3.实证研究
通过对江苏省三个典型项目区的实地调研进行数据收集、结果分析、从而得到相关研究结论。
4.对策建议
基于对数据结果的综合分析考量,针对省内农用地整治项目情况,梳理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归纳建议相应的政策方向。 农用地整治项目农民有效参与研究(2):http://www.youerw.com/guanli/lunwen_321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