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农村土地流转的基本含义
农村土地流转首先一定是以合法的方式进行的,承包权权属当然也不会随着土地流转有所变化,农户在出售经营权给其他个人或组织的同时获得按合同约定的利益。 [8]。农地流转是为了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在发展我国特色主义经济发展的步伐中必然会出现的一种现象。通过流转,土地资源能得到合理配置,农户的利益得到最大化。
1.2.1农村土地流转形式
我国主要土地流转方式如下:
1.转包。简答来说就是一方将自己的土地使用权整体或部分再发包给另一方,当然这样的流转需要经过最初发包方的同意,转让行为如果未经原发包方同意则视为不受法律保护的行为,原发包方可申请法律诉讼;2.转让。拥有承包权的农户放弃自己的权利,需要初始承包农户履行的义务由第三方履行。当然也由第三方享受应有的权利;3.互换。在实际生活生产过程中,农户为了增加农作物产量减少生产成本提高利润,有时会通过互换承包地的方式实现。当然这样的土地互换行为也需要经过原发包方的审核通过。大面积的集体调换或者小范围的农户互换都是常见的互换方式;4.反租倒包。拥有承包经营权的一些农户由于种种原因不能在自己的承包地上耕作,这时集体经济组织就会再租用该农户土地,这样土地就不会闲置,土地资源不会浪费;
5.土地股份合作。这是一种市场化的土地运营方式,有村民小组证明和土地所有权证的农户会获得量化的股权,村集体用多种方式经营土地获利,按股权数量给农户分红 [9]。
表1 各省农村土地流转方式(%)
四川 贵州 河南 山东 广东 江苏 山西 黑龙江 湖北 湖南 平均
转包 81.25 83.98 67.42 51.69 67.96 93.33 76.67 97.24 87.29 88.52 79.60
互换 40.34 46.96 50.56 19.10 63.54 42.78 63.89 40.88 54.70 37.16 46.03
抵押 0.00 3.31 7.30 1.12 2.76 0.00 5.56 22.10 0.55 1.09 4.39
入股 0.00 4.42 6.18 1.69 64.09 0.00 2.78 4.42 1.10 0.00 8.50
其他 3.41 8.84 1.12 0.56 1.10 0.00 8.33 8.29 2.76 1.09 3.56
本表引自麻昌华,汪安亚[10]
上表为麻昌华和汪安亚对全国十个省进行抽样问卷调查后整理归纳所得的数据。数据显示,有79.60%的农户采用转包的方式进行农地流转,用互转方式流转土地的也占了46.03%。农户之间短期限的协议流转是普遍的。有的省份土地流转方式相对集中,如江苏、四川等。转包、入股土地流转方式的比例在经济发达地区占的相对较高。
1.3农村土地流转制度的含义
农村土地流转制度的产生让农村生产要素和此生产要素带来的收益得到了新的分配,这是城市化过程中一定会产生的结果 [11]。 当前农村土地流转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分析(2):http://www.youerw.com/guanli/lunwen_393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