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现有的有关低保资金的研究可以发现,现有的研究主要是从制度性分配内部的缺陷入手,通过优化其内部结构以期改变低保资金不足的局面,但是我们应当认识到当前低保制度运行中的缺陷的根本原因在于低保资金的来源渠道窄,仅仅依靠制度性分配自身的优化是无法彻底改变这一局面的,如何就投资性分配进行设计以扩大低保资金来源是不可避免的。
本文的研究路径在于力图突破国内既有的对制度性分配内部结构缺陷的研究分析,通过借鉴国外社保资金的筹集方式,在围绕如何扩宽低保资金筹资渠道以保障较为充裕的低保资金来源为中心,提出建立一个以制度性分配低保资金筹集方式为主体,投资性分配方式为辅助使两者同时服务于我国低保制度,并对投资性分配的方案进行合理的设计从而达到拓宽低保资金来源渠道,改变当前低保制度运行中的低保标准低、救助门槛高、低保范围不全面等问题。以期推动我国低保制度更好的服务于社会发展。
当前我国的低保资金主要是通过国家干预,制度性分配方式筹集,而投资性分配在资金筹集的过程中扮演着一个微不足道角色,针对当前低保资金不足的情况应该加大投资性分配筹资所占比例以增加低保资金量上的增加
三、理论基础与核心概念
(一)凯恩斯福利国家理论
凯恩斯的福利国家理论是社会保障理论的一个新的里程碑,其核心是以国家干预为中心。凯恩斯认为国家必须采取积极干预的政策,通过扩大政府的支出来提高居民的生活福利、同时通过加快基础设施建设规模来刺激有效需求增长进而实现充分就业和社会保障。凯恩斯主张通过国家干预来重新调节国民收入分配.他提出了消除贫民窟、建立累进税制和颁布最低工资法等一系列具体的政策主张。从而为建立失业社会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以及社会保障基金的保值增值奠定了理论基础。
凯恩斯认为,国家不能通过市场的价格机制来调节。必须采取干预市场经济.使用行政手段和财政手段,改变政府的财政收支以期加大对对公共基础事业投资,对需要帮助的低保对象予以社会救济。
中国的社会保障理论应当切实保障广大人民最基本的生存需求,保障整个社会可持续的和谐发展需求,凯恩斯所主张的积极的政府干预理论以及政策主张是社会保障制度的主要理论依据,他能有效的客服市场失灵和反危机的情况,通过国家承担起老年救济、失业保障等社会责任。但是由于国家过多的介入经济生活、承担起取代市场和补充市场的职能会导致国家财政开支不断增加的同时,税收却受到限制,沉重的财政负担会使得国家寸步难行。因此中国的社会保障理论应该在吸取西方精华的同时要针对本国的特殊情况来构建本国的社会保障体系。
(二)吉登斯投资性国家理论
吉登斯的福利主张是在分析和概括左右两派的社会福利思想的分歧的基础上,提出的一种介于左右两派社会福利道路之间的中间道路主张,即所谓“第三条道路”.他还认为,福利国家诸多问题的根源在于没有处理好公平与效率之间的关系,主张把经济的增长放在首要的位置,用经济增长的方式来促进社会的公平。只有这样,社会的所有公民才都能够享受到社会福利的帮助,社会中所有公民才有可能在享受福利的同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使得全社会公民的“自发的带有目的的自我”得到培养,增强他们抵抗风险的能力。另外,吉登斯认为社会保障领域有着广泛的普遍性原则,进而提出了“无责任即无权利”的社会福利思想,这种思想提倡公民在普遍享有社会保障权利的同时,也应当普遍承担起社会保障制度的缴费等义务。他还提出了国家的基本社会保障领域的强制性与私人或自愿性社会保障领域的个人自愿性相结合的原则。传统的福利国家强调的是公民所享有福利是一种政治权利,“政府保障每一个公民的最低所得、营养、健康、住房、教育水平, 对于国民来说,这是一种政治权利而非慈善”。这种制度忽视了福利的享有者即公民对社会的责任,使得有的人为了得到较高的福利待遇而提前退休或者志愿失业等等不良的行为,使得高福利国家的公民的效用水平比低福利国家的公民高,最终导致在同样的单位时间的劳动和相同的工资补偿水平的情况下,他强调曾经领取过救济金的人应该通过自身的培育改变自身贫困的状况并且应当反哺社会。同时,吉登斯在强调个人责任的同时也强调集体的责任,主张个人、集体和国家一道为建设福利国家做出贡献。认为政府不应该垄断社会福利事业,应鼓励和提倡养老金制度等领域的私人成分的介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 吉登斯的福利改革思想是对当前福利国家改革方向的定位。他指出了福利国家面临的风险是人为风险,福利国家的危机是风险管理危机,而非简单的财政危机,并提出了全新的原则、目标和政策。他主张在人为风险占主导地位的全球化环境下,我们应该采取积极的实现预防的方法和化解风险的威胁,使国家、集体和个人高度参与来共担风险,建立以人为本的经济与社会福利良性发展的社会投资型国家。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资源改变研究(3):http://www.youerw.com/guanli/lunwen_40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