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研究的逐渐深入,越来越多的学者多维度的看待企业员工越轨行为。目前最受欢迎的是Robinson和Bennett的分类法。Robinson与Bennett从个人/组织和轻微/严重,即从行为的对象和性质将该行为分为财产型的、生产型的、人际型的和政治型的员工越轨。财产型越轨指雇员在没有被许可的情况下,严重的侵害或获得企业利益的行为,如破坏企业公共财物、虚报加班时间、私收回扣等;生产型越轨主要指员工通过减少产品生产的数量和质量等违反组织利益的工作表现,如故意延长工作时间、休息时间过长、无故旷工等,是较轻微的违背组织规章制度的表现;人际型越轨是指通过不正当的、不和善的行为侵害他人的利益,譬如无端的指责、恶意传播谣言、不良的竞争、搞小团体等;政治型的员工越轨行为属于非严重性的侵害他人权益的行为表现,常以不友善的人际互动使他人在社会或企业中有着不良影响,如不当的言语、不友好的态度等。
西方学者Mars经过持续的论证实验,在划分员工越轨行为时有自己独特见解,他是从企业人员的参与程度以及规则/分工特点,再在探究工作是依赖于团体或是个人,工作是可自行安排或是有着前期的明确分工,将员工越轨行为分为四类: “鹰”、“驴”、“狼群”和“秃鹜”。
“鹰”类的特点是弱群体参与度、弱规则/分工,这也是喜欢竞争的自我主义者,他们往往会违背企业的规则做自己认为正确的事情,并且为了达到目标不惜一切代价。“驴”类的特点是弱群体参与度、强规则/分工,表现出的行为缺乏团体意识感,自主性也不强,他们的负面情绪可能会以恶意破坏团体荣誉,损害他人权益的方式进行排解,从而满足自身的需求。强群体意识、强规则/分工是“狼群”类的特征,他们更倾向于在等级清晰、职能明确的企业中盗窃,有着一目了然的层级分工。强群体参与感,弱规则/分工是“秃鹜”类的特征,体力劳动者占多数比例,虽然有着比较强烈的群体意识,但是他们的分工以及职能安排不是非常的清晰。
另外,Buss从越轨行为本身的性质,将其分为身体/语言、直接/间接和主动/被动三个维度。例如,身体型越轨行为指直接对被攻击者的身体造成伤害,语言型越轨行为指通过言语进行攻击;直接型越轨行为指将攻击行为直接指向被攻击者,间接型越轨指通过其他途径来对被攻击者造成伤害;主动型越轨指首先发起攻击行为,被动越轨则指在受到攻击后做出攻击性反应。
中国学者刘善仕提出:“企业员工越轨行为的成因归纳起来有个人原因、组织原因和工作任务原因三个方面。根据三方面的成因,相对地把越轨行为分为三类:个人型越轨行为、组织型越轨行为和任务型越轨行为。”[2]
个人型越轨行为是员工心理方面及生理方面某些原因导致其出现越轨行为;组织型越轨行为则是属于组织内的一些员工出于自身的原因引发破坏组织利益的行为;当然,岗位任务的自身特点也会诱发员工产生越轨行为。“服务业中存在的三角关系、一次性交易、模糊性工作任务本身等特点,就易诱发员工产生越轨行为。”[3]
二、探索企业员工越轨行为现状的原因
企业员工越轨行为的频发已是普遍存在的现象,根据调查数据统计:“35%至55%的员工存在诸如怠工、缺席、偷窃、盗用公款以及蓄意破坏等行为,79%的员工会在工作时发脾气,42%的员工会发表淫秽的评论。”[4]相关研究显示,员工越轨与错失行为每年使企业产生千亿美元的巨额损失。目前我国的经济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必然带来一些产业转型、市场泡沫、资源分配不合理等经济矛盾,各种经济关系必须进行深化改革和调整完善,因此企业员工也会随之产生一系列越轨行为问题。如规定的工作任务完成度与工作绩效挂钩的薪酬管理制度原来的目的是为了激发员工工作的热情与积极性,但会引起一些表面成绩的出现,更有甚者只为追求短期利益忽视长远规划,随之产生许多违背企业规章制度的行为。 企业员工越轨行为组织控制策略(2):http://www.youerw.com/guanli/lunwen_641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