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发展农业生产,提高农民组织化水平和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途径。农村生产力,增加农民收入的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最关键部分。这是农民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二十字要求的物质基础。由于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由于以家庭为单位的农户地小规模分散经营,导致种植面积过于狭小、农产品产量低,单位面积农业生产成本高,故难以形成规模优势,再加上信息不灵,农业科技含量低,运用较少,导致了农业经济效益并不明显。农业作为国民经济中的弱势薄弱环节,农民作为我国产业发展中的边缘群体,其地位应该更加突出。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一种具有农民互助合作性质的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它通过联合农户们共同规模化生产经营,可以有效地将合作社中单独的农户分散的资金、劳动力、土地和市场等有效的组织起来,解决普通小农户与市场的对接和适应问题,以较降低从生产到市场的费用,是自己产品以较低的成本进入市场,又由于运用了新的农业科技从而使农副产品的附加值获得了提高,实现农民持续增收、小康生活的目的;也有利于解决稳定由于家庭联产成包责任经营导致的碎片化经营与大规模机器生产的矛盾、当地小农户与大型农业公司,产品销售公司之间的矛盾,促进了农业的产业化经营,使农户和农业的市场竞争能力获得了增强,是合作社的产品逐步提高在市场竞争中的地位。
农业专业合作社还是新型农民培养 、农民素质提高、农业科技推广的重要途径。农民专业合作社为成员提供服务的主要职能之一就是提高农业专业合作社成员的农业科学技术运用能力,搞好农业科技培训。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培训经常是所在合作社正在经营的项目,根据生产实际的需要和农时的特点,通过理论知识讲学、科学实验示范与现场技术指导等方式传播新技术和最新的符合农业生产农业信息,用来解决生产经营中的现实问题,这样就会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且容易引起农户的学习兴趣,既有效地提高农民的生产技能和综合素质,也促进了农业科技新成果的普及、推广和应用。同时,农民专业合作社也为广大农民学习经营管理、市场营销、法律等方面知识提供了平台,可以使农民在科技推广、分工协作、组织管理、市场营销、对外联系等方面得到锻炼,有利于增强农民的科技意识和合作精神,提高适应市场经济、接受新事物的能力。
农民专业合作社还是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培养农民民主意识、合作意识的有效场所。“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民办、民管、民受益”是其最大的特点,合作社实行自愿加入,民主管理。每个专业合作社都要求制定合作社章程,规定理事会、监事会职责以及社员代表大会职责,设定好培训、财务管理、分配等制度,这些规章制度对规范合作社社员行为、实行民主集体管理起到了很好的积极作用。特别是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合作社社员的经济利益密切相关,每个农民都有根据自己的经济利益、经济要求参与民主决策,进行民主监督,使得广大社员在直接参与合作经济组织的生产、经营、管理和监督实践中,得到民主管理锻炼,逐步增强参与意识、民主意识和监督意识。可以说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民进行自我教育,加强民主管理,实行民主自治的学校,是提高农民素质的根本途径。
在深刻分析农民合作社的重要作用后,我们还要深刻把握我国农业农村发展阶段性特征、在系统总结农民合作社发展的基础上,对当代农民合作社的发展地位作出正确的科学判断,这也是农民进一步深化对合作社认识方法,这种做法对于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凝聚力量,推进农民合作社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影响。每年,有数万个新的合作社成立,但相对于全国数以亿计的农民而言,合作社的建设显得异常重要。 建国以来我国的合作社发展模式和困境研究(2):http://www.youerw.com/guanli/lunwen_70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