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社会工作者对老年家庭关系障碍的治疗
社会工作者对老年人家庭关系障碍的治疗是指 “综合老年夫妻之间、其家人之间在提供情感和工具支持中扮演的角色出现偏差,造成关系障碍后,在介入研究的工作时,运用专业的社会工作技巧,通过直接面谈,消除对工作者的戒备和疑虑以及专业社会工作者耐心的倾听。最终达到改善、修复这种“畸形”关系,促进老年家庭关系和睦”
(二)国内外研究及理论成果
1 国内研究现状
国内学者对该领域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由我国著名的社会工作专家林培林提出:“我国在这一方面的研究工作应该集中于社会工作者如何利用社会保障来介入解决老年人家庭关系障碍。” 即对退出劳动领域或无劳动能力的老年人实行的社会保护和社会救助措施,包括了经济、医疗以及社会服务即社会工作者的介入研究等方面的社会保护和社会救助。积极的帮助有困难的家庭获得相关的社会保障福利。
我国著名的社会工作学者郭爱妹提出:“对这一课题的研究应着重于因老年人家庭结构的变迁对其家庭关系带来的障碍。这要求社会工作者在介入时要认清当代老年家庭结构的变化,主要是家庭的人数构成和代际组合,继而制定富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 对于老年人家庭类型的划分,社会学上依照不同的标准。按照家庭中的代际层次,可以划分为一代家庭、两代家庭等;按照老年人家庭中的权利,可以划分为母权家庭、父权家庭、平权家庭等;还可以从老年人家庭结构、老年人家庭成员的组合形式及其相互作用形成的关系状态的角度分为核心家庭、主干家庭、联合家庭、甚至于其他家庭等类型有针对性的介入。
据上海社会学所分属的社会工作站对徐汇区140名老人的调查,83%的老人愿意与子女住在一起。文持传统的家庭结构,根据美国医学家、心理学家詹姆豪斯心理学家所做的实验,让老人住在无声无光、与世隔绝的舒适房间里,住满九天便给以一定数目的被试费。然而被试者生活不到两天便受不了,要求停止实验。对7000名美国居民做了长达九年的调查研究发现,在排除其他因素的情况下,孤独的老人死亡率和癌症发病率比正常人高出2倍。可见,老人所处的家庭环境即家庭关系是与老人的心理状况和身心健康有密切的关系。
第二,在主要从事研究家庭情感功能对老年人家庭关系的专业社会工作者李淑杏看来,研究主体则应围绕着专业社会工作机构对老年婚姻关系、婚姻状况的处理方面着手。
据上海市社会科学院的调查截止2011年的最新调查与研究成果,我国老年家庭关系障碍在婚姻状况方面存在非常大的歧异,自古以来,我国的婚姻关系比较稳定,离婚率较低,尤其是老年夫妻。老夫妻关系很好或过得去的占大多数,然而在近些年的发展中,老年夫妻争吵不和及关系不好即老年家庭关系中夫妻关系不和影响关系老年人家庭关系障碍的百分比已经上升到26%之多,最新数据显示,中国老年人的离婚率正在上升,“黄昏散”现象逐渐增多。到上月底,上海徐汇区人民法院全国唯一一个老年审判庭已受理60岁以上老人离婚案件37起,比上年增加68%。据办案法官介绍,老年人离婚案中再婚又离婚的比例比较高;与此同时,在儿女成家立业之后,那些原本感情不和的老年夫妻也开始考虑通过离婚来改变自己的生活状态和质量。另外,老年夫妻刚退休的那段时间婚姻面临的考验也比较严峻,双方都脱离了工作状态后,容易变得情绪化,也更容易发生争执。 社会工作者对老年人家庭关系障碍的介入研究(4):http://www.youerw.com/guanli/lunwen_95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