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嫌弃儿”的概念,目前没有明确而统一的界定,相关研究提出“班级嫌弃儿童是指在学校教育条件下,身心正常发育的儿童因各自不同的原因,在社会关系、心理和活动参与上,长期被班级群体所排斥与隔离,班级社会关系网络丧失,导致班级生活质量下降,不能享受班级成员正常的学习和活动权利,成为班级生活中的孤独失落者。据有关研究表明,这类儿童在所有班级普遍存在。”[1]目前有关“嫌弃型”学生的研究,研究对象大多为小学阶段及以上的学生,美国心理学家莫雷诺曾经通过问卷调查发现,学生之间的人际关系可分为人缘型、嫌弃型和中间型三大类,嫌弃型学生在班级中地位低下,人际关系异常,愿意与其接近的人极少,不被选择与接纳,受到排斥。[2]
国内的庞丽娟在1991年运用现场同伴提名法对幼儿同伴关系进行研究,将幼儿同伴交往分为受欢迎型、被拒绝型、被忽视型以及一般型等四种基本类型。[3]在这些分类中,被拒绝型幼儿不被多数同伴喜欢;被忽视型幼儿不喜欢交往,常常独处或单独活动,易被大多数幼儿忽视和冷落。这两类幼儿在同伴中被接纳的程度较低,在同伴交往处于不利地位,难以与同伴进行正常的互动,易被教师和同伴边缘化,进而发展成为“嫌弃儿”。
在同伴眼中,“嫌弃儿”的行为表现有打骂他人、扰乱正常活动、学习表现不尽人意、不听老师的话、不讲卫生、难以与同伴进行友好游戏等等。在教师眼中,“嫌弃儿”不能或不善于与同伴相处、活动中打破正常秩序、经常惹是生非、欺负他人等。在家长眼中,“嫌弃儿”调皮、多动、不听话、难以管教。[4]
尚有研究表明,班级嫌弃儿童的成因大致有:“1、品行不佳、成绩不良、不健康心理问题等自身原因;2、学校教育人为地将儿童等级化,缺乏社会化教育,致使儿童不适应社会生活;3、嫌弃儿童在家庭、社区中形成的价值取向、规范、行为方式与群众背离,致使儿童难以进入学校的群体生活中。”[5]
同时,教师在师幼关系中处于主导地位,教师自身的心理特征、教育观念、教育风格与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师生关系的倾向。在教师不良的心理、态度、观念以及幼儿自身不好的行为品质与能力发展情况下,易产生不良的师幼关系,导致部分幼儿不受教师的喜爱,甚至成为“被嫌弃”的幼儿。
由此可见,幼儿园“嫌弃儿”是班级组织与群体中的“受孤立者”,在活动中承受着地位差异,在同伴群体生活中代表着与大多数成员相背的文化,是被攻击冷落的对象,接受群体水平的否定。在成就地位方面,幼儿个体之间因身心发展特点、性格、兴趣、需要等方面存在个别差异,加之幼儿天性好胜心强,个别幼儿因在学习与游戏活动中成就处于劣势而易受到其他幼儿的嘲笑甚至是嫌弃。在组织地位方面,“嫌弃儿”的综合素质较低,在其他幼儿心目中地位低,易被其他幼儿所忽视与排斥。在群体地位方面,“嫌弃儿”人际关系薄弱,被他人选择与接纳的机会接近于零,易被孤立、被厌恶而遭到嫌弃。[6]
二、幼儿园“嫌弃儿”现象描述——以扬州三所幼儿园为例
本探究主要采用观察法、现场同伴提名法和访谈法,在充分观察幼儿在幼儿园中的行为方式与表现的基础上,对扬州市三所幼儿园的大中小班各阶段的幼儿及其教师为考察对象进行探究。
(一) 调查
1、 现场同伴提名法的实施
本探究采用了一种“正逐渐应用于幼儿同伴交往的社会测量法——现场同伴提名法,即让被试根据某种心理品质或行为特征的描述,从同伴团体中找出最符合这些描述特征的人”[7]。在本次探究中,我以其中一所幼儿园大、中、小班的幼儿为研究对象,采用谈话法以口头的方式向幼儿个体提问。正负两种提名标准同时使用,但着重对否定标准的调查结果进行研究,旨在避免单单使用否定标准给幼儿带来的的疑虑和不安,以保证幼儿放心回答。再让其仔细看一遍所有在活动中的同伴,然后进行提名,让他们口头作答,同时做好记录工作。[8] 幼儿园“嫌弃儿”现象探究(2):http://www.youerw.com/jiaoxue/lunwen_322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