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2 少数民族汉语教材编写方面目前,我国语文教材的编写主要依据《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1,民族地区的汉语文教材编写主要依据《全日制民族中小学汉语教学大纲》
2。部分少数民族地区又有适用于本民族的语文教材编写原则,如朝鲜族有“朝鲜族学校对《全日制民族中小学汉语教学大纲》的调整和补充”3。纵观这些语文教材编写原则,可以发现以下几点:第一,对语言能力的内涵解释不清楚;第二,现有的能力标准没有区分语言的知识掌握标准和技能掌握标准;第三,教材编写不能很好地体现能力标准。汉语教学容易忽略少数民族地区汉语文教材改革的研究方向。 教材的编写应当遵循五大原则,即:针对性、实用性、趣性、科学性、系统性。汉语教材的编写还应当注重理论与实际的结合, 即编写的内容既要符合现阶段教学理论的要求,也要与当前的教学实际相结合。 “把汉语教学的理论有机地和汉语教学实践融会贯通” (郑婕 2004) 。学生是通过教材直接获得语言知识的,这样,教材的编写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目前也有学者针对朝鲜族地区汉语教科书指出了相关的问题以及改进措施。因为汉语对于朝鲜族学生而言属于第二语言,他们在听说读写能力方面稍有欠缺。因此,教科书的编写应当重视这些语言技能的培养。以口语交际能力为例,应当在一定的情境中,实施口语交际。这样,学生可以自如地在其中开展交际活动,教学效果也会更好。同时,朱翠华(2014)对口语交际能力的教学也给出了相应的指导意见,他认为: “教师应该根据教科书中的内容因势利导,将口语交际课堂的外延延展到现实生活中,为学生提供尽可能多的口语交际机会。 ”
1.3.3 少数民族汉语文能力方面“对外汉语教学”有两个方面的含义,其一是针对外国人的汉语教学,其二是针对母语为本族语的少数民族地区学生的汉语教学,两者有着共同之处,即汉语都是作为他们的第二语言。二者的不同之处在于,处于少数民族地区的学生尽管汉语是他们的第二语言,但其仍在中国的范围之内,仍然接受中国语言文化知识的熏陶,因此其接受汉语汉字的机会远远大于外国学生,所以他们的汉语文基础在某种程度上高于外国学生。有研究表明,少数民族学生学习汉语文有三大特点,以朝鲜族为例:一是受母语干扰大,例如:朝鲜语中没有平翘舌音,因而汉语中的平翘舌音会成为他们学习的一大难点;二是语感差,其本族语与汉语存在差异性,这样的学生缺乏一定的汉语语感,也会对学习汉语产生一定的障碍;三是语汇少,少数民族的学生对汉语词汇、句式的积累较少,在使用汉语进行交际时,往往会因为缺少语汇而产生交流障碍。少数民族对于汉语的重视程度也是逐年递增的。刘丹青(2015)指出: “现在有越来越多的少数民族群体是汉语和本族语的双语者甚至多语者, 还有些民族是整体(回族) 、近乎整体(满族) 、大部分(土家族)或小部分人口以汉语为母语。 ”所以,我们认为这些双语民族以及视汉语为母语的少数民族,具有很强的汉语文能力,且学习汉语文会较其他民族以及外国学生相对容易些。 丹东市朝鲜族中小学生汉语知识掌握情况考察(2):http://www.youerw.com/jiaoxue/lunwen_367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