㈡ 构建金融监管部门间的信息共享交流平台 13
㈢ 建立健全监管体系 13
㈣ 全面深化金融改革 14
参考文献 15
利率市场化下我国影子银行的审慎监管
一、绪论
㈠ 背景与意义
近年来我国金融市场的重大金融变革,利率市场化的改革当属其一。随着利率市场化进程的推进,我国已形成双轨的利率体系,包括货币市场、债券市场、外币市场初步的利率市场化,以及银行信贷市场中存贷款利率的逐步放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设,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并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在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上,提出要深入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把创新放在发展全局的核心地位。这表明我们不仅要跟上金融工具的创新步伐,也要创新对金融市场的监管方式,改变金融监管滞后于金融创新的局面。
长期以来,由于银行存款利率的管制,我国实际利率的上浮受到一定的限制,金融市场无法充分满足金融投资的融资需求,继而形成金融抑制,降低了金融市场资源配置的效率。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为规避利率管制并实现监管套利,进行了大量的金融创新,这些金融创新并未纳入现行的监管体系,于是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而这些从事类似商业银行传统业务的金融机构,经营着融资贷款等业务却游离于传统的金融监管体系之外的就被称为“影子银行”,它们与传统的商业银行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它们的经营风险很容易渗透到商业银行的金融系统,从而威胁整个金融市场的安全。不仅如此,影子银行的日益发展还会影响我国货币流通的运行方式,干扰国家调控政策效力的发挥。
综上所述,在利率市场化下的影子银行的审慎监管是势在必行的,没有适当合理的监管,影子银行的发展将如脱缰的野马,扰乱金融体系的秩序;而审慎合理的监管,相反,则会增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活力,使一切有利于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要素竞相迸发,更进一步地促进利率市场化向纵深发展。
㈡ 我国影子银行发展现状
1. 影子银行的概念
“影子银行”这一概念首先是由保罗.麦考利首次提出,用于表示资本市场的过度证券化。“影子银行”指非传统银行体系的机构(体系),它们从事着一般商业银行的业务,却游离于传统监管部门的监管,是金融创新的产物,冲击着传统的金融市场。“影子银行”包括典当行、小额贷款公司、对冲基金、结构化产品和渠道、非银行抵押贷款机构等,拥有着较高的杠杆率,较高的流动性风险。我国影子银行显然与欧美影子银行有很大不同,我国影子银行的基本模式依然是传统的资金借贷,因此,国内的影子银行可以定义为:“运行于传统商业银行体系外,通过对不同的金融工具和平台进行组合运用,完成信用重组、期限错配,从而进行类银行的融资业务的信用中介”。[2]
2. 影子银行的规模
在现阶段,由于对影子银行缺乏明确定义,因此对影子银行的规模尚不能精确统计,主要金融机构对影子银行测量的规模可详见表1.1。
表1.1 影子银行的规模
总规模(万亿元人民币) 占比(1) 占比(2) 评估单位 时间(年份)
28.8 存款余额的32.3% GDP的55.4% 海通证券 2012
15至17 正规银行体系的12%至13% GDP的33% 澳新银行大中华区 2012 利率市场化下我国影子银行的审慎监管分析(2):http://www.youerw.com/jingji/lunwen_13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