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环境产品的定义
OECD于1995年对环境产品和环境服务提出了初步定义:环保商品与服务业包含:为衡量、预防、限制、减少与矫正对于水、空气与土壤的环境损害,以及与废弃物、噪音以及生态系相关之问题,而与生产产品与服务业相关的活动。以上包括减低环境风险以及降低污染与能源使用之清洁技术、商品与服务业。美国则认为OECD提出之定义分析性质居多,且“环境友善”之标准争议性颇大,因此倾向于APEC之操作性定义,将环保商品区分为两大类,即“环境回复/污染预防”以及“清洁技术”类别。来;自]优Y尔E论L文W网www.youerw.com +QQ752018766-
我国虽未对于环保商品与服务进行明确定义,然环保署(2000)也曾由生命周期角度提出相关概念,即环保产业包含管末设备(end-of-pipe)及制程中之污染防治处理技术、机具制造设备,以及提供公私部门进行减废、资源回收与污染预防等劳务之服务业。其中,环保设备业包括污染防治设备业、环境技术工程业与废弃物资源化工厂;废弃物资源化工厂,包括焚化炉、掩埋场的兴建与桥梁隔音等工程项目。由于环境产品定义的困难,各国在列环境产品清单的时候,主观成分居多。目前关注程度比较大的是OECD和APEC列出的环境产品清单。具体来说,环境产品大多以用途加以分类,各清单的分类也有所不同,存在出发点、侧重点等差异,但最细的分类都以海关HS编码税号为标准。从分类架构上来看,OECD清单将环境产品分为污染管理、清洁技术和产品、资源管理3大类别,然后再细分为17个小类别;APEC1998清单以最终用途为依据,将环境产品分为大气污染控制、固体/危险废物管理、饮用水处理等10个类别;APEC2012清单只列出了税号,并未明确产品类别,国际贸易和可持续发展中心(ICTSD)将其概括为污染管理、可再生能源、环境监测和分析、环境友好型产品(EPP)4个大类别(见表2。1)。可以看出,APEC1998清单、APEC2012清单产品类别比较集中,OECD清单覆盖面相对较广,且包含了 APEC清单排除的化学品。
中国环境产品进口需求分析(3):http://www.youerw.com/jingji/lunwen_970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