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经济蓬勃发展,多如繁星的公司应运而生,而公司的存续需要公司有效发展的明确的股权管理制度与股东的发展意愿。倘若公司的消亡不能归咎于破产,那就是各种形式的解散。我国法律对解散与清算都做出有关规定,但无论解散或清算在现实中运用与文字含义也有不少的歧义,即使相关出台司法解析增添了实际操作性,但现实中公司解散后,人去楼空的现象仍旧存在,清算更无法得以进一步落实,因此需要我们进一步去剖析难题,才能明确企业股东的责任以及保护相关企业的债权人的利益,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稳步持续发展。45629
一、 研究意义
研究公司的解散与清算具有以下意义:
1、通过对我国公司解散原因进行分类,对比自愿解散与强制解散的异同,不仅让公司作为独立法人,享有完全意思自治的特点得以明确,而且在规范市场经济的运行当中实现有序高效的管理,真正实现经济法当中“适度干预,合理竞争”的原则。
2、通过对公司司法解散的受理与限制条件、解散程序的司法依据的进一步剖析为我国新《公司法》的进一步完善提供借鉴意义论文网,加强实际操作性,辟除了在公司的消亡过程中行政机关的过分干涉与不合理强制。
3、分析我国清算制度的现状与不足之处,有利于弥补完善我国公司的清算制度条文空洞,限制公司清算过程中违法行为,保护债权债务人的利益,以及对清算制度能够真正扎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美好憧憬的自我反省与发展。
4、各国对于公司的解散与清算存在差异,通过对比我国与别国的相关规定,不仅仅分析我国公司解散与清算的不同,而且还能熟悉别国对于公司解散与清算规定,从而得出我国公司解散与清算制度的利弊长短,为我国公司制度立法与用法提供重要的借鉴意义。
二、 资料的来源和范围
期刊数据库检索
主要利用CNKI数据库(china national knowledge infrastructure)。数据库访问地址为:
通过上述数据库检索,笔者查阅的论文有:张平超著《试论我国企业法人清算制度之构建》、洪根著《公司清算的困境与司法介入》、师安宁著《公司解散之诉与清算制度若干问题研究》、汤兵生著《公司解散诉讼的现实困境与司法对策》、张波著《企业法人解散与清算法律问题探究》、王研著《我国企业清算中的法律问题》、侯惠芳著《公司解散清算的法理基础与制度价值》等数十篇著作。
三、 目前同类课题在国内外的研究状况、发展趋势
在查阅上述数十篇著作之后,总结学者讨论的问题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对公司的解散进行分类,让我们对公司发展与遵循的制度产生更明确的认识。公司作为独立法人,享有完全的意思自治,自主决定事务,自负盈亏,有权决定其存续与终止。但一方面,若公司章程违反法律法规,行政机关也可以责令解散,而另一方面,公司的解散也可以由于股权管理制度与股东的发展意愿产生不可解决的矛盾时,并形成僵持不下的局面时,公司司法解散应运而生。
第二,针对公司清算的有关规定,公司清算作为一项法律制度,在民商事活动中起着不可缺少的作用,是债务人给债权人的最后交代,是公司退出市场必须遵循的法律规章,但我国关于公司清算的规定尚未存在统一规定,对于非公司制企业法人的规定也十分空洞,而且在现实中存在的不少公司欠债后人去楼空的境况,缺乏实操性,因此加强对清算立法的有关规定是大势所趋。
第三,公司的解散并不意着公司的终止,不过作为公司终止之前一个环节,通过清算程序的梳理,以使清算人对公司内外债权债务关系加以处理,并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才宣告终止。对于公司的解散与清算的衔接问题必须严格以待,在解散后紧接在清算不仅有利于保护债权债务人利益,而且对于我国市场经济的稳定提供不可替代的保障。 公司解散与清算开题报告:http://www.youerw.com/kaiti/lunwen_471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