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的对策
一。政府投资项目的特点
政府投资项目是指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财政拨款。国债资金以及其它形式投资的建设项目。在现有的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投资对社会投资的调节性。引导性。带动性。基础性作用显得非常重要。发挥好政府投资调控引导作用,以及让项论文网目资金能够发挥最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对于的社会经济持续发展起着很关键的重要。
二。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中的问题
(1)项目立项流于形式。很多政府投资项目缺少科学论证,着急上马,论证也往往流于形式。有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由于前期立项不科学,设计不完整,导致施工过程随意更改设计,增减合同工程量,导致合同价失控,结果导致预算超概算。决算超预算,投资管理混乱。
(2)招投标程序不严格。很多要求公开招标的项目逃避或者规避招标,如采用议标或者邀请招标的方式。有的擅自变更投资规模,招小做大。有的采取擅自将招标范围限定于主体建筑工程,而将应招标的一些配套附属工程则直接发包的方式有意肢解招标。还有一些违反招投标法,以续建的名目内定项目建设队伍。
(3)工程监督不够。有的工程现场监理签证不及时,待工程完后再集中补签,影响了签证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有的监理对施工单位随意变更的工程内容违规签证,在工程签证资料中因监理签证不实造成的虚报工程造价的比重较大。重大政府投资项目未建立跟踪审计制度。
(4)竣工结算不及时。很多的建设单位对所承建的项目未能按合同支付工程进度款。超付工程款,导致施工单位不及时的进行竣工结算,导致建设单位的财务决算不能客观及完整地反映建设投资状况,也不能为政府及时提供信息,影响到了政府的投资决策。个别项目存在超付工程款,造成政府资金流失。
三。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对策
(一)规范立项管理
政府项目投资立项应当委托有资质的咨询部门进行编制项目书,经相关部门及专家论证后上报政府审定,审定的项目纳入政府项目投资计划中,预防项目的仓促上马。避免项目决策的盲目性以及随意性。同时发改部门以及财政部门应当紧密协调,增加对项目投资的评审,确保财政资金的合理分配。政府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应当对项目中错误计算。高估冒算以及重复的预算进行认真审减。同时对于招标控制价应当严格审查,审查项目资金的预算是否超标以及投资计划是否达标。
(二)规范招投标管理
招投标相关部门应当加大查处力度,规范招投标管理。严肃查处部分招标以其它方式规避招标。或对项目化整为零的行为。同时,有关部门应当有针对性的出台一些管理办法,规避一些单位逃避监督。围标或者串标的问题。项目业主应当提出招标的具体实施方案,报发改委依法进行核准。凡符合招标条件的施工。勘查。设备。设计。材料以及监理的采购均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行采购与招标。政府投资项目单位应成立招标领导小组,由财政。发改委。监察。招标管理机构。审计等主管部门参加,监督招投标活动的全过程。
(三)实行合同管理制
要严格实行合同管理制。设计。监理。施工等均需签订合同,质量承诺应在合同中注明,建立违约责任追求制度。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应当严格质量管理,按照合同要求对项目法人负责。政府投资项目严禁违法分包与转包。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应当在相关合同中列明:必须经审计机关审计后方可办理竣工决算或工程结算,加强实施环节的跟踪审计,严格控制投资规模。监理单位应当根据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工程设计文件和施工。设备监理合同以及工程建设合同,对工程建设进行监理。
(四)竣工验收及保修制度
项目建成后,项目业主应首先进行工程规划。质量。环保。人防。消防。档案。卫生等专项进行验收,并出具专项验收报告。专项验收合格后,项目业主应及时申请项目综合验收。如果没有通过综合验收或综合竣工验收,一律不得投入运营。政府财政部门要加强对竣工结算的审核监督,审计部门应强化对建设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的审计监督,不符合有关程序的,不得办理竣工验收手续。项目竣工投入使用一年后,发改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项目进行后评价,重点评价项目运行是否达到原设计功能和效果,是否能发挥应有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五)严格基建财务管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按照国家关于基本建设投资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对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实施管理和监督。项目业主根据财政部门的要求设立基本建设专户,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坚持检查项目单位专账设置情况,然后根据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资金拨付。在项目资金拨付时,必须实行资金拨付审核制度。二是严格按工程进度拨付资金。三是严格实行工程决算审查制。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审查批复。
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的对策
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的對策【1899字】:http://www.youerw.com/kuaiji/lunwen_1255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