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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泰州市政府网站数据
4。2 网络消费和商机意识弱文献综述
泰州市涉农电商交易参与主体对网上消费的认知和意识决定了整个农村电商的发展。农民个体,中介,农村合作社和涉农企业等仍旧习惯于传统的农业贸易方式,即通过线下“见货交钱”,或者通过以往的贸易关系进行买卖。因此,农户对于网络另一端的陌生个体还存在众多不信任,他们担心自己来之不易的财产经过网络的“虚拟化”或者“电子化”就存在极高的风险,也就对网络消费也保持极高警惕。此外,卖端的农村群体对计算机和互联网知识了解少,信息对称意识不足,他们认为通过电商方式销售产品会提高流通成本,增加作业量,也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根据阿里研究院报告显示,虽然农村网购消费逐年增长,但主要是依靠异地的“亲情消费”,并不是农民自发的网络消费。
以上的消费意识和商机意识薄弱,造成了农村电子商务买端和卖端参与积极性不高,多数出于怀疑和观望心态,阻碍了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多数认为电商运营只要开网店,然后等消费者来就可以了。这就导致了其电子商务平台或者农产品等浏览人数少,成交率低,农民生产投入回报小等问题。因此,适当的渠道引导和网络推广也是有待解决的关键问题之一。
泰州市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现状及对策(4):http://www.youerw.com/kuaiji/lunwen_2001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