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和信托的合作博弈研究+文献综述(3)_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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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和信托的合作博弈研究+文献综述(3)


1.1.2  研究目的
    不可否认的是,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商业银行还将是单一资金信托业务的主要客户,银信合作业务还将继续存在和发展。目前由于信托公司缺少优质的客户源和销售网等优势,现阶段的银信合作业务,尤其是信贷资产转让和信托贷款业务还是以商业银行居主导地位,更甚的是,信托公司逐渐丧失了原有资产管理的定位和功能沦为了商业银行曲线放贷的通道和平台。
在一般的合作中,信托年收益率的30% 作为中介费用,由银行和信托公司获得,其余收益率的70%归客户所有。而其中30%的中介费用,由于商业银行逐渐强势的地位,信托和银行之间的利润分配比例逐渐变成了1: 2。
但是这样的合作模式并不利于银信合作的长期健康发展,信托公司主动管理水平不高,在尽职调查、产品开发、价格设计、期间管理等方面的优势逐渐丧失,同时银行通过信托进行的各种运作,使得银行的资产质量下降,风险增加,也削弱了宏观调控效果,这样的合作必然会给金融发展带来冲击,也不利于我国信托行业的发展。
因此,本文试图从合作博弈的角度来研究银行和信托在合作过程中的利益分配问题,目的是推导出合理的利益分配比例,以促进银信合作的健康发展。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1.3  研究定位及主要内容
1.3.1  研究定位
    从产品性质的角度看,目前市场上的银信主流合作模式主要包括:信托贷款类银信合作、信贷资产转让类银信合作、上市公司股权收益权投资银信合作、私募股权类银信合作、证券投资类银信合作,总的来说,银行合作模式分为三类:1、银行代理销售信托产品,客户与信托公司签约;2、银行发行的信托产品,银行与信托公司签约;3、银行出售存量资产,信托公司买断,发行理财产品。
所谓信托理财业务是指银行向投资者募集理财资金,募集完成后, 银行作为委托人, 将理财资金全部或部分按照信托方式委托给信托公司, 由其按照事先确定的方式投资于信托项目的业务。
由于银信合作业务主要是指银信理财合作,因此本论文重点研究在银信理财合作方面银行和信托的合作博弈,构建博弈模型,分析模型中影响利益分配的因素,提出银行和信托方面增加利益等相关建议。
1.3.2  主要内容
本论文共分为五章,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章为绪论,介绍本文的研究的背景、想要研究分析的问题以及国内外的研究现状,同时从现有的研究中确定本论文索要关注的问题所在,并且介绍文章的研究定位,以及尝试要解决问题的主要分析框架。
第二章,基本概念和相关理论回顾,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介绍合作博弈的含义以及基本概念;第二部分,介绍合作博弈的发展状况和理论基础;第三部分,介绍合作博弈理论的基本分析框架。
第三章, 考虑银行和信托的效用都为可转移效用的情况下,银行、信托公司作为“独立”参与人参与银信合作的合作模式,由两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参考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建立特征函数,分析银信合作的合作博弈问题;第二部分利用纳什公理和shapley值法进行求解,再引入风险因子,修正利益分配解,讨论影响利益分配的因素,以及这些因素在什么情况下可最大化分配的利益。
第四章为结论,包括论文的主要结论和主要创新点,还有不足之处,以及一些值得进一步关注和研究的问题。 (责任编辑:q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