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谣言的法律规制(3)
时间:2023-03-02 22:47 来源:毕业论文 作者:毕业论文 点击:次
2。1 谣言的含义 关于网络谣言的含义不同学者有不同的观点,网络谣言是一种以网络为媒介传播的谣言,其实质意义上与谣言没有区别,因此我们首先研究谣言的含义。在中文的含义中,谣言往往是带有一种贬义的色彩,是指没有事实根据而被捏造出来,并被一定手段推动传播的信息,在传播学和社会学上的谣言是一种缺乏真实依据,或者是未经证实且其模糊性使得公众难以辨别的传言或者闲话。美国社会心理学家奥尔波特给谣言所下的定义是一种一般以口头形式传播,并且没有可靠的来源和证明标准的特殊陈述[ ]。法国学者卡普费雷则定义谣言是在社会中出现并流传,未经官方公开证实或者已经被官方所辟谣的信息[ ]。”国内学者王国华则认为网络谣言是在网络上生成或者是借助网络发布并传播的未经证实的特定信息[ ]。学者郭庆光则是在传播学范围上将将谣言和流言进行对比,他认为流言是与一定事实情况有关的,自然发生或者是人为制造的信息,而谣言是有意凭空捏造的消息或信息” [ ]。学者周晓虹也将谣言和流言的概念进行区分,谣言与流言的共同点是大众在社会中传播的没有事实根据、不确切的信息,二者区别在于谣言是有意捏造的,流言是无意讹传的” [ ]。 总结中外学者对谣言所下的定义,我们可以看出其中大抵分为两个观点。第一种观点是以美国心理学家奥尔波特为代表的认为谣言是未经证实的信息,另一个观点则是以我国部分学者为代表的观点,认为谣言是虚假的信息。笔者分析我国现行法律规则,我国现行的法律条文并没有明确的指出谣言的定义,但有相关法律条文涉及,例如《刑法》第一百零五条关于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相关规定涉及到以造谣诽谤的方式传播虚假信息,还有《刑法修正案九》新增的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规定的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罪中的相关内容[ ]以及《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的行为人进行行政处罚等。从这些法律条文中我们可以看出我国对于谣言的定义偏向于虚假信息,这也和中文意思解释相吻合。 笔者认为,谣言在概念上应当采用多数国外学者的定义即未经官方证实,旨在使人信服,与时事有关并广泛流传的信息。但是在进行处罚或者涉及罪与非罪的情况下,为了维系法律的谦抑性和普遍约束性,应当认定谣言是传播虚假的信息而不是未经证实的信息才有利于法律的公平公正。因此,本文定义的网络谣言是以网络为媒介,在网络上产生和传播,没有事实依据未经证实的虚假信息。 2。2 网络谣言的特点 网络谣言借助互联网的便捷性与开放性呈现着传播成本低、范围广、危害性强等特点,新媒体时代的到来,网络谣言又呈现出新的特征。首先是网络谣言的证据逼真化,现如今的谣言不仅仅是一段简单的文字,其往往在文字后面配以图片或者视频使得其更具有说服力,因此我们说网络媒体时代的谣言更倾向于证据化。其次,现代社会是注重效率的时代,网络谣言一般都以一种简短的方式博人眼球,以一些敏感的词汇使民众产生恐慌的心理。另外,网络谣言也是经济利益的导向结果,我国处于社会主义的转型阶段,贫富差距大使得部分人产生扭曲的心理,其过度渲染底层群众受到迫害并故意夸大事实以期达到其扰乱民心降低民众对政府的信任度的目的。最后还有,网络谣言的传播渠道呈现多样化趋势,除却论坛、博客等方式,现在的微信朋友圈公众号、微博、映客等已然成为更加便利的信息传播载体而且更多的平台也呈不断崛起之势。正因为网络谣言具有以上的特点,使其更加猖獗,传播更加广泛,同时网络环境的虚拟性也使网络谣言的监管更加困难。 (责任编辑:q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