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直播平台的著作权侵权问题研究(2)_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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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直播平台的著作权侵权问题研究(2)

2  网络直播平台的产生及发展论文网

网络直播平台是近几年发展起来的一个新兴行业,是科技与时代的产物。网络直播平台的架构主要分为直播平台,直播软件以及硬件设施三大部分。由于网络直播平台的便捷性,国内在近年来涌现出许多不同类型的直播平台。2011年6月,twitch从原公司独立出来以 后成为世界上第一个以游戏直播为主的直播平台[1],而国内在2014年广州斗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了“斗鱼TV”游戏直播平台,随后由浙江卫视注资的“战旗TV”、“虎牙TV”等游戏直播平台如雨后春笋般接连出现,甚至央视也推出了自己的网络直播平台,各大卫视纷纷效仿。可以说自2014年开始,中国网络P2P直播科技进入迅速发展的时代。

2。1 网络直播平台的发展

在这几年内,电子竞技直播网站完成了自身的平台化。平台化后的电子竞技直播网站不再是内容生产者,而是产业内部各资源模块的调节者,其本质上是一种媒介平台,以网站为载体,对电子竞技直播行业中的各种资源进行了整合[2]。在本身不生产内容的前提下,通过“主播-观众”这一核心资源链条的整合在平台上完成了内容的生产与消费[3]。而网络直播平台的主要受众主要为年龄在25到30岁之间的男性为主,其中更多的则是游戏玩家[4]。在游戏之余打开视频网站观看自己喜爱的主播,已经成为这部分人群中每天必不可少的环节。

2。2 网络平台的直播内容

网络直播的内容可谓五花八门,播出的内容大致分为电竞赛事、个人直播、游戏节目三大类型。从斗鱼刚刚兴起时的游戏直播,现在已经基本涵盖传统电视可以播放的全部内容,甚至可以许多直播平台上找到真人秀节目。个人直播不同于电视台经过制作的真人秀,而是仅仅通过一个摄像头和麦克风,直播地点和直播内容有着极大的灵活性。某些主播甚至开着摄像头直播吃饭睡觉,一样有几十万的在线观众[5]。它产生的弹幕文化更是年轻人表达思维的新方式,使观众与主播之间更加良好的交流。电竞赛事主要由世界上知名的游戏赛事构成,也是直播平台中获得利润最大的一部分,通过购买直播版权在线实况转播比赛内容,配合解说以及背景音乐形成的直播类型,这种直播种类的主播一般都是由直播平台本身的管理员担任。游戏节目同样是由游戏构成,但是与电竞赛事的不同之处在于:一、不是通过官方转播,而是主播自身将所玩游戏画面呈现在视频中;二、直播的解说以及配乐都是由主播自身完成,播出的游戏类型也不局限于对战类游戏。以上的三种直播类型基本囊括了所有的直播范围。都存在着侵权行为发生的可能,本文将会围绕着各个主体所播出的三种直播直播类型所涉及的侵权问题进行研究。

2。3 网络直播平台与传统媒体的差异与联系

网络直播平台相较传统媒体的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直播平台的准入门槛低,一个摄像头,一个麦克风,一台能上网的电脑或者手机再加上直播软件,在网上注册后通过直播平台的审核就能够开启自己的直播间。传统媒体受限于场地以及设备的限制,更多的节目播出是由官方来进行,个人的直播行为往往难以实施;其次网络直播平台的互动性强,前文提到的弹幕文化就是最直观的观众与主播互动的途径,对于观众,既可以通过摄像头看到主播的真实表情、动作,又可以观赏到其精彩的行为或者操作。作为主播,通过礼物等系统可以随时获得观众的反馈,对自己的直播进行调整,更可以通过与观众的交流使在线的几十万人共同讨论一个话题,自由发表意见,从这个方面来讲,网络直播远强过传统媒体的用户参与度。 (责任编辑:q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