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北魏孝文帝改革对当今民族关系治理的启示(3)
时间:2023-04-03 21:34 来源:毕业论文 作者:毕业论文 点击:次
严刑峻法也是北魏社会不安稳的根源之一。从《魏书·刑罚志》中我们可以发现,在冯太后和孝文帝改革魏律以前,北魏的刑罚十分严厉,动不动就判死刑,甚至很轻易地就抄家灭族。从历史上看,严刑峻法有利于使一个国家在扩张的过程中避免陷于无序的境地;但若要稳定、巩固统治,则需要黄老之学和儒家思想。而北魏过于严峻的刑罚使百姓难以安心,对社会秩序的稳定产生了较大的冲击。此外还需特别注意的是,当时宫廷中的奴婢大多都是被抄家灭族的罪臣之后,或者是罪人的其他亲属。如果他们有异心,并且谨慎行事,那么他们甚至可以轻易地杀死皇帝。 献文帝和冯太后之间的矛盾也是导致北魏社会难以安定的重要因素。从史书上我们可以发现,自献文帝即位以来,他与冯太后之间的矛盾不断加深。为了避免与冯太后发生直接冲突,献文帝于公元471年传位于孝文帝,之后便潜心修佛。据Andrew Eisenberg所证,这种“太上皇”制度有利于权力的交接[10]。但这种作用的发挥是以太上皇仍对政事有重要参与权甚至决定权为前提,显然献文帝不在此列。承明元年农历六月,献文帝与冯太后的矛盾在兵变中爆发出来。几日后,献文帝暴毙,朝廷陷入混乱。统治阶级的矛盾易下移,造成基层的波动。而政治斗争结束后的遗留问题更需谨慎处理,否则会埋下王朝倾覆的隐患。献文帝暴毙后,如何处理遗留的帝党和与冯太后有私怨的官员就是当时北魏政治的要事。 2。 外患 北魏期间“天灾”与“人祸(战事)”频发。如在《显祖纪》这短短的一篇中,就有好几句关于水旱灾害的句子和大量的关于战事的记载。 从《魏书》中可以发现北魏时期水旱频发。几乎每篇帝王纪中都会提及“某年某月某地,遭水旱”,而之后就是赈灾、镇压起义的记载。本文说的“人祸”不仅包括内部的起义,还包括对外战争。首先前文已提及,北魏周边存在着许多政权,如突厥、高车、柔然、汉族等。这些政权或与北魏暂时交好,或与北魏常年作战,或向北魏俯首称臣。但不论关系如何,只要他们存在,就是对北魏的一种威胁。因为国家利益才是统治阶级行动的准则,没有永远的朋友,也没有永远的敌人,只有永恒的利益。一旦北魏出现混乱或者衰弱的趋向,那么他们一定会趁虚而入。其次,由于少数民族固有的游牧属性,一到粮食匮乏的时候,他们就会劫掠他国以求生存。北魏因此常年处于作战状态,而战争最是劳财伤民。最后,北魏将俘虏当做马前卒,而俘虏也是有家人的,这就加深了拓拔鲜卑和其他民族之间的矛盾,使战争在一定程度上携带了血腥仇杀的因素。 从这里我们就可以推测,当时北魏战事不断,天灾频发,政权一直处于动荡中,需要统治者劳心竭力以维持统治。 (二)孝文帝改革及其对当时民族关系的影响 孝文帝改革并不是仅限于孝文帝为加速胡汉融合而实施的各项措施,它还包括了冯太后为了减少胡汉隔阂而所做的种种努力。事实上,自太和五年孝文帝开始参政,太和七年五月孝文帝真正开始处理国事开始至冯太后去世前,朝廷颁布的政策多是糅合了两人的意见而形成的。这些政策是多方面的,并不能单纯地被定义为政治或者经济等某一方面的政策,因此本文将这些政策按颁布时间的先后和关联程度来描写,并描述这些政策对民族关系的影响。论文网 1。 俸禄制 《魏书·高祖纪》载太和八年六月丁卯,孝文帝下诏:“自中原丧乱,兹制(俸禄制)中绝故宪章旧典,始班俸禄[11]”。且俸禄各有差。 (责任编辑:q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