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游戏直播中的著作权问题(4)_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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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游戏直播中的著作权问题(4)

从创作的过程来看,网络游戏的创作过程与电影的创作过程可以进行类比。网络游戏的创作过程一般有三个阶段:首先是游戏的策划部门对于游戏进行整体的设计,这包括游戏整体的框架、世界观、故事情节,然后是游戏的美术部门对于场景、角色等进行艺术加工,再然后是将需要实现的内容交给与设计交给程序员进行代码编写,制作游戏程序。把游戏制作过程与电影相类比,发现其中游戏策划、美工等工作人员的定位大致与电影创作过程中导演、编剧、美工等相类似。从表演的形式上来看,随着玩家对游戏的操作,其所控制的游戏人物在游戏中经历剧情,不断产生画面、音效、文字等,画面也不断变换,形成动态的有音或者无音的视频,这与电影作品的表现形式相同。

(责任编辑:q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