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以来党内巡视制度的发展与创新(3)_毕业论文

毕业论文移动版

毕业论文 > 法学论文 >

十八大以来党内巡视制度的发展与创新(3)

此后,巡视工作开始深入发展,渐渐上升到制度化、规范化的水平。1928年10月8日,党内《巡视条例》正式颁布,要求各级党组织必须贯彻落实执行。此条例详细明确地规定了巡视员的录用条件及其选拔方式、巡视的方法等等。《巡视条例》是党第一次明确地把党内巡视工作用党内法规的形式呈现出来,使其上升到制度化水平,变得有法可依。这为党内巡视制度的发展与深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也标志着党内巡视制度的正式确立。

党中央进一步地修订完善巡视条例之后,把此条例下发到各下级党组织,要求各党员必须认真贯彻实行,做好监督指导工作。党内巡视制度在各党组织中得到了广泛的推行。

3。深入发展(1931-1938年)

此前,党中央认为过去的监督指导工作只注重文件形式(条例、公告等等),而不注重实践,当时就要侧重于“活的指导”,即“派人去直接巡视与加强省委及地方工作”。 党中央需要用灵活的巡视方法来加强对各级党组织的监督指导。此外还要学会发现巡视制度中的不足之处,改变不切实际的乱批评,学会掌握巡视工作中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发展完善党内巡视制度。

1931年5月1日,《中央巡视条例》颁布,此条例涉及中央巡视员的任用条件、巡视工作方法、纪律和教育等方面,并要求各省各地自己的巡视制度可以通过参照该条例来建立,即在不违背中央巡视条例的情况下,各省各地可以拥有自己的巡视制度,大大方便了地方巡视工作的开展。此条例中提到“中央巡视员应该具有三年以上党龄,曾担任过地方党组织的负责工作。巡视员的主要任务是了解和传达党的决议并检查各级党组织对决议的执行情况,了解各地群众组织状况,教育和提拔工农干部”等等。 与过去的巡视条例相比,中央巡视条例的内容更加清晰规范,对巡视员的要求更高更具体,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巡视方法更具有可操作性,实践性更强。中央巡视条例的颁布推行标志着党内巡视制度的深入发展,其制度化达到更高水平。

1938年以后,中国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各地党组织纷纷加入到斗争中去,党内巡视制度一定程度上被忽视废止。但是正是这一制度的深入发展,使保留了战斗实力,扩大了战斗势力,为中国获得最终胜利奠定了重要的基础。深入发展的党内巡视制度,是新民主主义时期党加强自身建设的强大制度保障。文献综述

(二)建国后党内巡视制度的新探索

新中国成立后,由于长期战争的影响,建国初期百废待兴,加上爆发等等原因,党内巡视制度一定程度上被废止,我党对巡视制度的探索发展被迫中断。尽管它曾经为党的建设和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作用,但是此时已经逐渐被人们遗忘。直到改革开放后,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新问题层出不穷,党内贪污腐败现象严重,党内监督力度不够,党中央开始重新重视党内巡视制度,这一制度才得以逐渐推行和完善。

1。恢复与推行(1978-2001年)

改革开放初期,为了解决党内存在的不少问题,原先一度被废止的巡视制度又被党中央再次提起。1990年,党的十三届六中全会上提出中央和省区市党委可以根据需要派出巡视工作小组,来有效地解决党的相关问题,并且各巡视小组可以直接对中央和省区市党委报告工作情况,有利于上级党组织更直接地了解下级党组织的巡视工作情况。由此,被人们遗忘多年的巡视制度得以恢复,并又开始逐步推行起来。1996年,中央纪委深思熟虑后,经过党中央的批准,第一次派出巡视组。随后中央为了彰显对巡视制度的重视,组织了“三讲”(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教育专项巡视组到各地党组织进行巡视,受到了全党同志的热烈欢迎,获得了巨大的成功,效果显著。不仅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党员同志的思想道德素质,还引起了党员同志对党内巡视工作的进一步重视,利于党内巡视制度的顺利推行。 (责任编辑:q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