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众参与地方公共决策的路径研究(2)_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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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众参与地方公共决策的路径研究(2)

如今,公民参与公共决策不能只像过去一样被动的接受一切,而是要求公民从决策的制订到实施,都要积极的参与进去。随着公众权利意识的增强,政府不能如同在封建社会那样统治公众,而应该积极寻求转变,与公众交流合作,一起为我国公众参与公共决策作出自己的贡献。我国政府遇到问题时大多采取“LI型决策模式”和“LC型决策模式”,即领导者自身做出决策。而在这方面比较发达的西方国家,更偏向于“LCT型决策模式”和“T型决策模式”,即全员参与的决策模式。这种全员参与决策模式既有利于改善我国公众参与现状的不足,也有利于深化政府改革和构建新型政府,值得我国去学习。

本文以我国公众参与地方公共决策的路径研究作为选题,希望通过本次研究能够改善我国公众参与公共决策路径现状方面的不足,从而缓和当前我国公众参与公共决策得不到满足的矛盾。

二、我国公众参与地方公共决策路径的现状与问题

(一)制度化参与渠道有限来自优I尔Y论S文C网WWw.YoueRw.com 加QQ7520~18766

我国公众参与公共决策的路径有两种,除了参与人大代表的选举和政协委员参与决策以外,就只有通过上访、通信电子邮件等信访形式参与公共决策。而在第一个渠道中,可以直接参与的公众很少;第二个渠道尽管参与公众人数较多,然而,信访内容复杂,形式多样,导致相关问题很难有完美的解决方案。

(二)非政府组织独立性很弱

相较于国家而言,个人的力量微不足道,公众只有凭借联合的方式,促使政府制定满足公共需求的决策。但是,由于许多非政府组织独立性很弱,所以公众想通过这些利益代表组织去参与公共决策只能沦为空谈。

(三)决策质量较低

我国是个人口众多的农业国,因此知识水平较为低下的工农分子参与公共决策时,因为自身见识落后,他们理解不了一些政策,也不会想去配合政府,共同进行公共决策,因此政府制定相关政策时不得不考虑这一部分群体,政策质量得不到保障。

(四)决策模式固化

从决策主体上说,执政党基本采用自主式决策,没有或者很少有公众能够参与到决策中;从决策取向上说,在整体利益和局部利益有所冲突的情况下,更偏向于“牺牲小我,贡献大我”的处理方式;在决策方法上,更多依靠惯例和经验而不是具体分析解决;在决策的信息流通上,政府外部进行的信息传递几乎没有。改革开放以来,在决策的方法措施方面取得了不小的进展,包括出台了相关法律如《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然而问题并没有得到完全的解决,决策模式单一的问题依旧存在。

(五)公众影响政策制定的差异性明显

由于我国各地区经济文化水平存在着诸多差别,所以我国各地区人民对公共决策的影响能力也是不尽相同的。对于某些业内龙头来说,可以很轻易的对某些不合理制度的修订施加影响,而对于大多数弱势群体而言,却很难对政策制订施以自身的影响。由于经济文化水平落后,他们也很少能想到通过人代会或者信访等方式参与公共决策,他们更多依靠其他具有较强影响力的群体,比如媒体、有正义感的官员等来间接施加其影响力。

三、我国公众参与地方公共决策中路径问题的成因

   (一)封建传统的束缚 

1。传统政治文化对公众参与公共决策的意识的束缚

由于我国长久处在封建社会,森严的秩序下公民甚至连自己的性命都不能掌控,因而公民早已丧失了使用自己具备的公众权利的意识。另一方面,政府单一决策模式历史悠久,这也给公众套上了无形的枷锁,使他们无法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参与公共决策。论文网 (责任编辑:q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