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众参与地方公共决策的路径研究(3)_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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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众参与地方公共决策的路径研究(3)

传统的儒家文化传达的是,个人能力或者地位不够的时候,要修身养性以待时机。中国社会结构历来都是呈“金字塔”形,“有能力的人”永远都只是最顶端的那一小撮人。而“能力不足者”占了大多数。所以大家自古都是“各扫门前雪”。而公共决策虽说事关公共利益,与全体社会成员有关,但是在自古以来的传统影响下,公众往往不会主动参与,甚至还会放弃相关权利,所以才会听之任之,反正“天塌了有个高的顶”。

改革开放以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观点深入人心,甚至产生一些极端的倾向。对于某些人来说,本人能否赚钱才是关键,是重中之重。是否参与公共决策,取决于对“我”有没有好处,并且这种好处要当场受益,最好能终身受益。但是参与公共决策是有利于所有公众的,而且其中所包含的好处往往短期得不到体现,因此这部分目光短浅的人并不愿意参与公共决策。

2。传统决策体制对公众参与公共决策的途径的限制

几千年来,我国一直实行中央集权制,皇权至上。在该体制的影响下,所有人都被深深刻上了“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的思想。虽然自新中国成立以来,人民当家作主的观点深入人心,但是现实的残酷让我们清楚地看到,不少宪法和法律中所规定的准则和权利,其仍只是一个美好的“饼”,虽然说得明明白白,但是涉及到个人的时候,各种本应有的权益却得不到。

事实上,现阶段我国的公共决策体制仍然具有很明显的官僚主义特征。由于我国采取选拔制度,政府官员的升迁,往往是由上级领导决定的。只有通过上级的考核要求,下属才能得到进一步的晋升,成为了引发官员自利性表现的最直接原因。 这就导致政府官员开展工作都是围绕上级的意图,把本该用于实现公共利益的公共权利私用来满足自我利益。各级政府官员为了谋求个人更好的晋升,往往在能明显体现出自己政绩的工作投入资源,比如经济增长,财政收入等,而忽视甚至无视成效体现不明显的关于公共利益的工作,如社会安全,绿化等。很多研究表明,我国政府存在较为重大的自利性偏向。具体来说,就是政府部门不考虑公共利益,反而将本该用于公众的资源用来满足自身利益。屡禁不止的“面子工程”最直观的说明地方政府只考虑这样做是否有助于政绩,并没有考虑公众是否需要。一旦公众参与决策中,这种“政绩至上”的观念势必不为公众认同,所以各级政府官员更倾向于不让公众参与到决策来,这样自身的利益也就得以满足了。另一方面,无论公众同意与否,公共决策的通过完全不需要公众的同意,因为决策权都在政府官员手中,所以公众参与公共决策还是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二)信息流通程度低

公共决策的基础是信息,决策主体所获取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决定了公共决策是否有成效。相比于政府,公众想要及时的获取信息,还是有不小的难度,且很难保证一些政府官员不会为了满足自己的个人利益而公权私用,采取信息公开的滞后或者垄断信息的行为,因此迫切需要解决政府信息公开问题,从而使得公众能够更好参与公共决策。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政府发布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快了信息发布制度和平台的建立。但总的来说,公众获取信息仍然有较大难度,当今公众对于信息的需求仍然达不到要求。在实际运用中,主要体现一下几方面:一是决策信息发布的质与量,都达不到公众参与公共决策的需求。随着政府官网官微、市长热线的开通,当下政府大力开展政务公开,但这更多的只是表面文章,流于形式。各级政府网站信息更新缓慢,公众急需获取的事关公共决策的信息多以“红头文件”的形式在政府内部下发,或者说公众获取的这类信息大多是过期的信息。二是不健全的决策信息等级划分标准。新闻屡屡报道,当被要求出示不利于政府的信息时,政府大多拒绝提供,并以信息为国家机密无可奉告为由搪塞公众。 (责任编辑:q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