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中国封建社会对于妇女的身份认定及妇女地位(3)
时间:2024-02-25 17:13 来源:毕业论文 作者:毕业论文 点击:次
宋朝宗法制是依据父系宗族建构的,出嫁的妇女属于其夫家的宗族。既然别家的女儿现在是你家的媳妇,那么你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比如,殁了丈夫的寡妇,带着孩子,由其夫家的宗族供养起来,不再需要借助父家的资源了,由此妇女对夫家的依赖程度更深。妇女在经济上依托于夫家的宗族,那么在身份上就要更深地认定夫家的宗族。生为其人,死为其鬼。 3、总的来说,唐以前人们更多地认可一个女儿是可以对父家保持深厚的感情,而且父家也是女儿一个较永久的支撑。但宋之后,人们更多地认为妇女应严格遵守从夫的礼法,夫家才是其最终归宿。 (四)妇女作为父家的继承人 我们可以从经济权利来窥探一下妇女在父家的地位。在封建社会莫不说女儿,就算是儿子,其在家中的财产权也是严格受限的。“父母在不有私财”,父母健在,子女是不被容许拥有自己的财产的,也不可以不经父母同意动用家财,更别说将家里的财物私下拿去典当;就算是已成家,财产权的分配也全在家长。如果父母健在,子孙却另立户籍,与父母兄弟分割家产,更是为不孝罪。 而妇女可在两种情况下继承父家财产。 一是嫁妆,嫁妆是女儿出嫁时父家的资送。唐代分家时,男子按人头均分家产,未婚男子另得聘财;在室女得兄弟聘财之一半。妇女不参与分家产,但参与分聘财。 到了宋代,分家时男子按人头平分家产,在室女得兄弟之一半,即两个女儿算做一个儿子来分配。此时,妇女可以直接参与分家产,虽不像男子一样算作一个人头。但与单得兄弟聘财之一半相比,妇女的嫁妆明显多了很多。一般而言,宋朝妇女出嫁要带大量嫁妆到夫家去。为什么此时嫁妆多于彩礼?因为当时有一种社会倾向,女孩家希望嫁给有前途、那些考取进士之类的男方攀亲。那么就要贴钱,遂成了一种社会风气,分配家产时也就较以往多给女孩分配一些。习俗渐渐变成法律。论文网 二是户绝,户绝指此家父亲去世,或此族男性族长去世,且无男性继承人。女子入籍夫宗后,就无权参加父家的消费活动与经济分配,所以一般既嫁女无权继承父家财产。但若父家户绝,则另论。宋代户绝,若女儿出嫁,得父亲财产三分之一;若在室,得全部财产。 三、为丈夫之妻 一个女人通过结婚从父家进入到夫家,从而加入夫宗,才拥有祭祀和被祭祀的资格。那么妇女具体是怎样加入夫宗的呢?进入夫家后地位又如何?需要注意的是,我们讨论的仅仅是丈夫的妻子,至于妾不在讨论范围,并且妾也无法与妻子相提并论。因为在古代妾是奴,算作夫家的财产。 (一)通过婚姻加入夫宗 妇女是通过婚姻加入夫宗的,那么在此之前我们要先粗略了解古代之婚姻。“婚姻者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下以继后世”。由此可见,婚姻的目的以家族为中心,不在个人,是为了祭祀先祖和延续宗族。 而且父母有绝对的主婚权。在法律上,父母的意志才是子女婚姻最终能否成立的条件,子女自主而没有经过父母同意的婚姻是不被承认的。即使子女成年,或仕宦买卖在外,也无权自主,除非获得父母同意。婚姻的仪式亦是在家长名义下举行。譬如媒人绝不会代表新郎前往女家求婚,而是代表新郎之父;女家同意,也是由女家父亲同意才可。如果没有按照律法嫁娶,也是由主婚人承担罪责,与嫁娶者本人无关。 (责任编辑:q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