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传播的把关功能缺失现象研究(4)_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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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传播的把关功能缺失现象研究(4)


(三)“黄色新闻”现象严重  
 有关色情、凶杀、暴力、犯罪等方面的新闻报道被称为“黄色新闻”。当下,黄色新闻成了很多商业网站抢夺眼球的宠儿,如“搜狐迷你版”的有些板块,将露骨图片、女性隐私、性报道作为网站的重要卖点,居于网站首页的重要位置。例如,一些商业性网站中原是时尚版块类栏目,展示给网民的文字提示却是“性感MM”“一夜情”等一些低级字眼;又如一些抚慰心灵的情感类节目,将一些情感故事冠名为“包养少妇的内心独白”、“一个小三的爱恨缠绵”等字眼为吸引眼球的招牌;比如浏览网页时,点开“棋牌致胜法宝”,本以为会出现有助于提高棋牌竞技的经验之谈,但看到的是作弊棋牌桌、“老千妙招”等一些奸诈计谋。明明是商业化广告,题目中却使用如此模糊而又令人联想的题目。如果说以上做法还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无可指责,那么,那些纯粹的色情网站就不只是简单的打擦边球了。例如打开电影网页,色情、暴力信息却汹涌而来。城市达人、与美女聊天、黄色暴力词汇、杀手游戏等铺天盖地。一些地下“黑”网站非法经营,靠发布色情暴力信息赚取利润。
著名传播学教授孙宜君在谈论电视媒体中提到“它着重于受众中存在的低级趣的倾向、情结和要求的迎合,也即对受众低浅层次审美情趣乃至感官刺激的迁就,其传播的功利性和商业性往往很强。” 在网络传播中,网络信息的“星、腥、性”也成为媚俗、低俗现象的三个主打方面,这些“低俗化”的现象,不仅影响着网民文化修养的形成,还有碍网民精神品位和价值观念的良性发展。这种网络传媒把关功能的缺失,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和警醒。
(四)网络恶搞肆无忌惮
随着网络成为传播载体步伐的加快,有关网络恶搞的事件愈演愈烈。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网络恶搞的表现手段和形式也随之变化,各种恶性侵权事件屡禁不止。
    现阶段,网络恶搞是网络暴力最典型的代表之一。最初的网络恶搞以一种网络文化的姿态在网络中传播开来,目的是丰富娱乐生活而已。然而,随着网民广泛的参与以及把关机制的缺失,网络恶搞不再是积极健康的发展着,逐渐出现了用网络恶搞来扭曲文化、搬弄是非的现象。例如,“央视主持人遭恶搞,变身为“金陵十二钗” 等等,还有拿革命人物、红色经典来进行网络恶搞的,假如“网络恶搞”的娱乐作用与构建和谐社会、树立精神文明的道路相悖,那这样的网络文化要他何用呢?
    谁能想到网络短片《闪闪的红星潘冬子参赛记》中的所有画面全部出自红色经典电影《闪闪的红星》,只有台词和声音被替换篡改,短片出版单位也变成了“八七电影制片厂”。影片中的主人公潘东子从抗日小英雄摇身一变成了一个市侩庸俗的富家子弟,其余人物形象被无厘头颠覆篡改。在恶搞的行列中除了有诸多红色题材影片,还有革命英雄的身影。《雷锋的初恋女友》、“雷锋的二十条死因”等一些有关雷锋的恶搞事件让人啼笑皆非。诸如此类的恶搞事件一旦传入互联网中,传播尤为迅速,不仅损害历史经典,还给社会发展带来了巨大的阴影。
    三、网络把关功能缺失的原因剖析
    (一)互联网相关法律不健全
    著名传播学教授陈昌凤强调:“较于社会的发展,我国出台的很多关于《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严重落后。这些法规法令的现实性较弱,且管理部门分散执法,力度严重不足。”我国在互联网方面现行的法律规范与网络的蓬勃发展的态势相比,严重不足,很多网络问题在法规制度上“下落不明”。相对于当前的网络发展态势来说,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显出现滞后性和不全面性,比如,对很多网络违规违法行为的界定很不明确,对责任人的追究机制不严厉,从而助长了一些网络违法违规行为的产生。网络信息安全问题日益突出,利用网络侵犯国家和公民权益的问题越发严重,这与网络管理法规制度的缺失、不健全是分不开的。 (责任编辑:q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