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女性就业平等权的保护(3)
时间:2019-10-11 20:07 来源:毕业论文 作者:毕业论文 点击:次
2.岗位的性别歧视 岗位出现的性别歧视在我国并不是凤毛麟角,事实上,这种现象较为普遍,很多企业的负责人甚至认为在岗位中实施性别歧视是非常正常的,认为男女本来就有别。从理性角度来说,有的岗位确实由男性担任比较适合,但是并以这个为理由把女性挡在就业的门槛之外。如一些企业在招聘程序员的时候,就明确表示只招男性程序员,单方面的认为女性程序员不能吃苦而尽量少录取或拒绝录用。 3.男女就业同工不同酬 同一个岗位出现不同待遇并不能说绝对的不公平,如果从工作表现上进行衡量,在公平性方面一般不受到质疑,但是如果从性别角度进行划分,那么就与公平性出现有一定的偏差。尽管如此,在我国很多用人单位中仍旧存在男女同工不同酬的现象,如在深圳一家外贸企业中,同样的工种即业务员,上班时间也一样,但是男员工的工资却比女员工的待遇高,公司高管给出的解释是男员工在工作之余还能出去谈业务与应酬等,尤其是已经结婚的女员工一般会把重心放在操持家务上。类似的真实例子在实际生活中较为常见。 4.退休制度的差别化 我国法律规定男女职工在退休上要存在一定的差异性,这与国际要求具有一定的相通性,如在退休年龄上,我国规定一般的女职工比男职工提前5年退休 ,性别差异性较为明显。可以说,在退休的问题上出现性别歧视不仅是一个事实问题,同时也法律现象。想要体现真正尊重女性的平等权益,在退休的问题上应该尊重女性的选择,而不是直接在法律层面上进行硬性规定。目前,我国根据国情需要,提倡采取渐进退休制度,且这种提倡已经不再仅仅是一种口号或倡议,而是已经进入到落实环节中。而在渐进退休制度中,再次强调了男女职工之间的差异性,也就是即使延迟退休,女职工同样会比男职工先行从岗位上进行撤退,在这方面也体现了男女职工之间的差异化。今年,我国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下发通知明确,县处级女干部(包括正、副处级)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年满优尔十周岁退休。 二、我国女性就业不平等的原因 在实际生活中,女性在就业的问题存在不平等是不争的事实,这其中除了女性自身存在的一些问题之外,更多的是外界方面的因素。如果这些因素没有获得及时的疏通,那么解决我国女性就业不平等问题就变得遥遥无期。 (一)历史与文化 纵观整个社会的发展进程就可以发现,弱化女性价值的现象一直就存在,而造成这种观念与基因方面无关,而是与后天思想的熏陶有关。在我国,“男耕女织”思想由来已久,在这种思想的带动下,女性在实现生产力的打造方面比不上男性就成为一种赤裸裸的现实。诚然,在人类发展的最初阶段,由于生产技术比较低下,所从事的各种劳动行为几乎都是靠蛮力,在技巧等方面则相对比较弱化,在这种情况下,男强女弱思想就会被无限的放大,这也是造成女性就业不平等最早的根源之一。此后,经历各种社会变迁之后,男尊女卑思想逐渐成为封建思想的主流,在这种思想文化的“指导”下,发生在社会中的很多行为都是由男性决定,这其中包括在就业问题上,这也就不难理解在就业的问题上男性唱主角现象之所以获得存在。 (二)社会的区别对待 社会是由诸多个体组成,因此个体形成的思想通过汇集之后就形成社会上的一种大思想。在社会中形成的男女需要区别对待思想辐射到就业领域,也是一种正常现象,而这种思想容易给女性就业带来消极的影响。在现实生活中,在很多人的潜意识里,女性为家庭牺牲是最正常不过,女性在家庭中就应该只扮演配角的角色。由于被这种思想文化所束缚,导致社会对女性获取工作实现就业表现出一定的冷淡,即不提倡女性在职场中过于活跃,这些对释放女性的价值都是不利的。与此同时社会对女性的认知多是认为女性只能从事附属或照顾性的工作,职业的不同导致其评价也不同,认为男人本就比女人能力强,因而很多用人单位以岗位不适合拒绝女性这正是这种社会区别待遇的表现。女性在政治和职业上的地位都不是很乐观。这种社会区别对待思想也是造成女性就业权无法获得保障的另一个原因。 (责任编辑:q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