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女性就业平等权的保护(4)_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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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女性就业平等权的保护(4)


    而现如今女性的独立性已经得到社会公认,无法摆脱的是心理上的依附性。社会中多存在着女性应为家庭和丈夫牺牲自我利益的期望,若妇女为了职业成就而忘我工作,她不但不能得到理解,反而可能导致家庭冲突 。在“夫唱妇随”这样男尊女卑的观念影响下,即使有才能的女性也不愿从事领导工作,当家庭与职业活动产生冲突,妇女们往往不得不放弃事业和社会活动。妇女的这种选择不但和企业职工行业规范不符,却妇女的职业活动也会产生偏差,使其难以实现职业成就。 (责任编辑:q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