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地方政府治理能力建设的问题及对策(3)
时间:2021-08-27 20:32 来源:毕业论文 作者:毕业论文 点击:次
二、我国地方政府治理能力不足的原因文献综述 (一)地方政府职能界定不清 社会zhuyi市场经济条件下,在资源配置中市场必须要占据着其主导性和基础性的作用,而政府只能介入到个人、企业、市场和社会所不能发挥作用或者无法很好地发挥作用的领域。按照市场经济国家的经验而言,政府的职能主要包括了四大方面,即“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而提供公共物品和服务则是其主要职能之一。但是地方政府在履行其本身职能的过程中,却明显存在着两个越位以及一个缺位的现象,直接造成地方政府治理能力的低下。 第一,经济建设方面的越位。严格上说,经济建设的职能并不属于政府职能,但是在传统计划经济时代中市场是被政府完全干预的。自从改革开放以来,虽然我国的经济大幅开放,计划程度大大降低,但是在一些地方政府,尤其是落后地区地方政府的经济建设的职能方面仍存在很多越位现象,过多地干预了地方的经济建设,导致地方政府职能能力的低下。 第二,行政管理方面的越位。地方政府本着“为民服务”的思想出发,为了尽可能地为百姓服务,对百姓的事务管理地越来越宽泛,直接致使政府不断地“壮大”,并逐步异化为一个独立的利益主体。从而在行政管理方面,管理了很多本不需要由地方政府管理的公共事务,相反却异化为一个相对臃肿的机构,造成地方政府治理能力的低下。 第三,公品和公共服务方面的缺位。地方政府在拥有其有限财政资源的情况下,把大量的资源消耗在本无需由其履行的职能上,从而造成由于财政紧缺没有很好的提供公品和公共服务,一方面导致资源的浪费,另一方面也导致公民的“幸福感”以及对地方政府的“归属感”的降低。 总之,地方政府职能的转变不同于淡化、弱化地方政府管理,而是对地方政府管理的更深地强化和精化,从而让地方政府更合理有效地发挥其作用,向优势政府、精干政府过渡,从而提升地方政府的治理能力。 (二)绩效考核机制不健全 政府绩效的考核一般包括了两个方面,即政府的效率以及公共责任,在这两方面中,公共责任是作为政府考核的第一位,效率的目的则是为了满足社会公众的需要。但是现实中的政府绩效考核机制存在很多问题,导致不能够以一个先进、全面、系统的考核体系对政府的治理能力进行考核,从而致使政府官员不能够清楚明白地认识到其治理能力的薄弱点所在。 首先,我国政府绩效考核制度的规范化程度相对较低。我国政府的绩效考核标准一般都是由政府本身制定的,没有相关的考核法律、法规或者政策,更没有独立存在的、规范的、制度化的考核机构。而一旦丧失这些基础,我国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的绩效考核往往流于形式,完全没有科学、战略醒的规划。 其次,我国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不健全。我国政府绩效考核一般以量化的经济指标为主,过分强调了经济总量的增长,却常常忽略了一些更为重要有关教育、失业率、环境质量等公共性因素。在这种盲目追求经济发展的指标体系引导下,地方政府往往为了实现经济发展,追求“政绩”而盲目地招商引资,不惜以破坏生态基础为前提条件引进一些高污染企业,严重影响了地方公民的生活,也显示了地方政府治理能力的低下以及政府官员只顾短期利益的“鼠目寸光”。来,自|优;尔`论^文/网www.youerw.com 最后,我国政府绩效考核的技术方法缺少科学性。我国政府的绩效考核一般是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准备的考核资料进行考核,但下级政府往往会进行“暗箱操作”,只提供一些可以彰显自身“绩效”的信息材料,平时的政府工作中也尤以一些可以彰显“绩效”的内容为重。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往往导致上级政府很难对下级地方政府进行全面的考核,从而致使地方政府治理的过程中有所偏倚,没有真真切切从地方公民的根本利益出发。 (责任编辑:q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