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晋南朝士庶婚姻特点(2)_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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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晋南朝士庶婚姻特点(2)

太原王氏是魏晋大族,文中的王浑官至司徒,“武子”是他儿子,武子为他的妹妹介绍了一个“兵家子”,也就是庶族出身。他母亲钟夫人虽然一开始并没有反对,说“诚是才者,其地可遗”,意思即使如果真的很有才能,那么出身庶族可以体谅,但最终又说“然地寒,不有长年”,然而出身庶族,不能长寿,想要做到高官要很长时间,以这样的理由拒绝了亲事。其实出身庶族和不能长寿并没有任何直接联系,之所以拒绝这门亲事,还是门第婚姻的观念影响了钟夫人的选择。

从文中可以看出庶族出身的人不仅在婚姻上受到歧视,在官场上也难得重用,士庶之间的差距日益增大,所以士庶婚姻也逐渐地不为士族所接受。

士庶婚姻是士族婚姻中国最被忌讳的,前文谈到士庶不婚是为了维持血统纯净,但其实在士庶不婚这个风气形成的过程中,士族已经忽略其本意,更多的他们是在意的是通过士庶不婚给他们带来的优越感,以至于没落的士族也不会和“资财巨万”的庶族通婚,

如《陈书·王元规传》载:“王元规,字正范,太原晋阳人也。……元规八岁而孤,兄弟三人,随母依舅氏往临海郡,时年十二。郡土豪刘瑱者,资财巨万,以女妻之。元规母以其兄弟幼弱,欲结强援,元规泣请曰:‘姻不失亲,古人所重。岂得苟安异壤,辄婚非类!’母感其言而止。”[2]

王元规八岁丧父,随着母亲依附他的舅舅生活,因为王元规祖上显赫,位处世家,“郡土豪刘瑱”想要将女儿嫁给王元规,以此来提高自己家族的地位。王元规的母亲考虑他的兄弟还年幼,“欲结强援”想要同意这门婚事,但王元规不答应,以不和不是一类的人的结姻,这是古人看重的为理由拒绝了这门亲事,这在当时被士族所广泛称赞。

 不光家境中落的士族不愿与庶族通婚,甚至是身体有残疾,在士族中找不到结婚对象不得不与庶族通婚的人,有时不被其他士族所接受,如博陵崔伦巨之的姐姐瞎了一只眼睛,士族子弟都不愿意和她通婚,她家只能准备让她和庶族通婚,崔伦巨的姑姑知道这件事情后,认为将她嫁给庶族是有损家族颜面和地位的,提出让自己的儿子娶她,这样的行为也在士族广为称道。

通过上述的例子可以看出,在魏晋南朝时期,士族婚姻盛行,士庶婚姻不被接受,可以说是当时婚嫁的异类,但是据统计,在两晋南朝时期,士庶婚姻共发生了36起,西晋有18起,东晋4起,南朝14起。可见虽然士庶婚姻不被当时的世家大族所接受,但是发生的例子却不少。据有关史料搜集士庶婚姻例子如下表:

西晋士庶通婚表

士族 庶族 出处

王浚女 枣嵩 《晋书》卷三九• 列传第九:枣嵩,浚之子婿也。

王浚女 苏恕延 《晋书》卷三九• 列传第九:浚为自安之计,结好夷狄,以女妻鲜卑务勿尘,又以一女妻苏恕延。

王浚女 务勿尘 《晋书》卷六三•列传第三三:王浚表为亲晋王,封辽西公,嫁女与务勿尘,以结邻援。

王湛 郝普女 《世说新语·贤媛十九》:“王汝南少无婚,自求郝普女。

王浑 颜氏女 (责任编辑:q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