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目前根据组织部要求,所有公职单位人员出入境证件实行集中管理制度,“一出一批,一审一领”。且不得使用因私证件出国执行公务活动,公务出国必须按照上述程序审批办理。
总之,因公出国管理工作事前有审批,事中有要求,事后有检查,不管是组团单位领导和专办员,受理单位还是出国人员,都要牢牢树立“四个意识”,掌握出国政策,让我们共同做好我市出国管理工作,为全市对外开放工作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