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指:
1、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2、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
3、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
4、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少数。
“四种形态”的针对对象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目的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对党员严格要求,规范纪律,增强意识,服务人民。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颁布,其目的就是要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规范党员作风,严格要求党员以身作则。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通过颁布监督执纪来营造不敢腐的氛围,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关口前移,真正体现对党员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王岐山2015年9月24日至26日在福建调研时强调,全面从严治党,严明党的纪律要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第一种形态: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
第二种形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
第三种形态: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
第四种形态: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即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调整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这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实践经验的总结,是实现把纪律挺在前面的重要途径。各级党组织和纪律检查机关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积极探索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加强批评教育,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推动党内关系正常化,强调的是党委主体责任,要求党组织与党员、党员与党员之间看见有问题就指出,发现有苗头就提醒,强调“治未病”,解决党员干部亚健康问题,是最基础、量最大的日常工作。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内涵丰富,回答了在实践中如何把纪律挺在前面的问题,充分体现了纪在法前、纪比法严的要求,对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深化“三转”、转变执纪思路和执纪方式指明了方向。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基础在于压实两个责任。“四种形态”既是对纪委监督责任的要求,也是对党委主体责任的要求。加强批评教育,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推动党内关系正常化,强调的是党委主体责任,要求党组织与党员、党员与党员之间看见有问题就指出,发现有苗头就提醒,强调“治未病”,解决党员干部亚健康问题,是最基础、量最大的日常工作。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和立案审查,强调的是“两个责任”的融合,既是监督执纪的要求,也是党章规定的党委主体责任。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都要冲着纪律去,否则就是失责,就要被问责,这也是“四种形态”的题中应有之义。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核心在于用纪律管住大多数,维护整片森林。“四种形态”是解决党员干部“非好即坏”的根本之策。咬耳朵扯袖、红脸出汗主要是勤“浇树”、形成常态,没有天生就严重违纪违法的党员,“大问题”都是从“小问题”一步步发展而来的,只有做好“保健”、治“未病”,走向违纪违法道路的党员才会越来越少。轻处分和组织处理主要是正“歪树”、宽严相济,对党员干部轻微违纪不处理,必然会养痈遗患,只有精准发力,让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才能在“好同志”和“阶下囚”之间形成带电的“缓冲区”,防止党员干部跌入违法犯罪的深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