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重点在于治病树、拔烂树,形成遏制。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环环相扣,层层递进,释放的是违纪必究、宽严相济。在监督执纪工作中,重处分主要是治“病树”、违纪必究,对那些严重违纪但不足以沦为“阶下囚”的党员,必须出重拳、下猛药,通过采取党纪政纪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等方式,当头棒喝。立案审查、移送司法主要是拔“烂树”、形成遏制,对那些不断提醒挽救都不奏效,蒙了心一心撞向南墙,最终走向违纪违法道路的党员,必须零容忍执行党纪,决不能手软。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关键在于常抓不懈,形成长效。反腐败没有休止符,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四种形态”明确了监督执纪的正确方向,需要长期坚持。只有保持一种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静气,久久为功,孜孜以求,走稳踏实每一个脚步,才能逐步实现“不敢”向“不能”“不想”的转变。“四种形态”是对监督执纪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重在抓好执行。只有牢牢把握“四种形态”的精神实质,在每一个违纪案件处理中抓好执行,不断坚持下去,才能积少成多、聚沙成塔,最终形成长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