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献就是积极自觉地为社会做贡献。它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本质特征。社会主义是建立在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基础,广大劳动人民当家作主,因此,社会主义职业道德必须把奉献社会作为自己重要的道德规范,作为自己根本的职业目的。《纲要》中将“奉献”作为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主要是规范公民与社会的道德关系,并引出公民对待他人的道德责任。
一、爱国守法
1。爱国
爱国是中华民族传统的道德规范,爱国主义素被称为“中华民族之魂”。爱国,反映了社会主义国家的公民与祖国之间应有的关系,是衡量个人与国家价值关系的人生准则,是一种崇高的思想道德境界。
2。守法
守法,是指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按照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和要求依法办事。守法,首先是遵守宪法和法律;其次是要遵守国家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最后,要遵守劳动纪律、技术规范和一些群众自治组织所制定的乡规民约等。
二、明礼诚信
1。明礼是指待人接物时言谈举止要讲文静礼貌。文明礼貌不仅是一个国家社会和民族素质的反映,也是一个民族社会发展和道德进步的标志。现在,文明礼貌不仅反映了当今社会人与人之间相互关心、相互尊重的友好关系,也反映了公民自身文化修养和道德修养的水平。 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二十字的内容是: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2。诚信
诚信是价位在公共交往中最起码的道德行为规范。古人云:“人无信不立”,“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说的都是诚实守信对于一个人为人处事的重要性。它既是一种道德品质,也是一种公共义务。
三、团结友善
1。团结
团结是在为某个目标而奋斗时形成的紧密联系。作为公民道德规范,团结的基本内容是强调在追求共同理想目标的基础上,公民通过弘扬集体主义精神和团队精神,形成各个行业、各个部门、各个单位、各个人群的凝聚力,最终汇集为全民族、全社会的凝聚力。团结会产生钢铁般坚不可摧的力量。
2。友善
友善也是中华民族的优良首先传统,它在人与人的关系上,强调要友好、友爱,与人为善。“人与人的和谐”是“人”与人类社会应该体现“天道”的要求。
四、勤俭自强
1。勤俭
勤俭是我们传统首先中传播最久的美德之一。古人说:“俭,德之共也;侈,恶之大也。”勤俭,即勤劳和节俭。勤劳指的是人们对待劳动的态度和品质,它要求人们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劳动,不怕苦,不怕累,用自己的双手创造和丰富自己的生活。节俭指的是人们对待生活消费的态度,它要求人们约束自己的消费行为,俭约财力。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二十字的内容是: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