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密人员保密审查由机关单位( )组织实施。
A。 组织人事部门
B。 保密工作机构
C。 该涉密人员所在部门
D。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
涉密人员保密审查由机关单位保密行政管理部门
涉密人员分类,是指将在不同涉密岗位工作的人员分为核心涉密人员、重要涉密人员和一般涉密人员。
目前,对涉密人员的分类主要依据涉密岗位的不同进行。涉密岗位,是指在日常工作中产生、经管或者经常接触、知悉国家秘密事项的岗位。日常工作中产生、经管或者经常接触、知悉绝密级国家秘密事项的岗位为核心涉密岗位;日常工作中产生、经管或者经常接触、知悉机密级国家秘密事项的岗位为重要涉密岗位;日常工作中产生、经管或者经常接触、知悉秘密级国家秘密事项的岗位为一般涉密岗位。在上述岗位工作的人员分别为核心涉密人员、重要涉密人员和一般涉密人员。机关、单位应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划分标准和管理办法。
涉密人员上岗应接受任前审查、上岗培训,并签订保密承诺书。涉密人员保密审查由机关单位保密行政管理部门
涉密人员上岗应经过严格审查。机关、单位任用、聘用涉密人员应当由组织人事部门会同保密工作机构,依据涉密人员任职条件进行审查。审查内容主要包括:国籍、政治立场、个人品行、学习经历、工作经历、个人和家庭基本情况、现实表现、主要社会关系,与国(境)外机构、组织、人员交往等情况。
涉密人员上岗应当经过保密教育培训。机关、单位任用、聘用涉密人员必须坚持先培训、后上岗,应当根据涉密岗位的工作性质、涉密范围和特点,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对拟任用、聘用的涉密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岗前保密教育培训。涉密人员保密审查由机关单位保密行政管理部门
涉密人员上岗应签订保密承诺书。上岗前签订保密承诺书,对于增强涉密人员保密意识、强化保密责任具有重要意义。保密承诺书的主要内容包括:了解并遵守各项保密制度,知悉并履行保密义务,自愿接受保密审查,承担法律责任等。机关、单位应当把保密承诺书的签订和管理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建立健全保密承诺长效管理机制。同时,可结合工作实际,根据涉密人员的涉密事项和涉密程度,适当补充相关内容或组织签订专项保密承诺书。
涉密人员是保密工作的主要参与者,因此,涉密人员管理是保密管理的核心内容和关键环节。
保密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在涉密岗位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涉密人员),按照涉密程度分为核心涉密人员、重要涉密人员和一般涉密人员,实行分类管理。那么,如何对涉密人员进行分类确定呢?
确定原则涉密人员保密审查由机关单位保密行政管理部门
涉密人员确定遵循“以密定岗、以岗定人、人随岗变”的原则。
以密定岗
机关单位应以工作岗位职责是否涉及保密事项范围规定的事项,或者工作岗位产生、办理、接触、使用国家秘密的数量和密级达到的程度来判断其是否属于涉密岗位。
以岗定人
涉密人员确定应先岗后人,人随岗定。只要工作岗位属于涉密岗位的,不论身份、级别,也不论涉及密级的高低,都属于涉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