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产业结构不合理,经济增长方式粗放,环境创新技术开发滞后也是导致环境污染的重要原因之一。
3 传统的环境保护责任制度存在漏洞
3.1 环境保护部门责罚制度不完备
(1)由于环境保护部门的责罚制度不完备,导致因缺乏对称的惩罚制度使得相关部门对环境保护的重视不够。没有有效的惩罚措施,使得环保部门对于正确认识和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局部与全局关系的过程中加强环境保护没有强制执行力。
(2)然而,由于制度不完善导致相关部门重视不够的这一连锁反应,就会导致环保措施投入不足、环保欠账多,因而不少地方环境治理明显滞后于经济发展,该治理的不治理,边治理边破坏。因此,责罚制度不力,使得权利部门重视不够,进而导致惩罚力度不够,治理力度也不强,那么环境污染治理就进入了一个边缘性的境地,可治理可不治理,这种忽视是导致环境污染越来越严重的重要原因之一。源'自:优尔-'论.文'网"]www.youerw.com
3.2 无相应的监督主体及制度
(1)对于环保部门,没有对应的监督主体,也未建立相对的监管制度,极易导致环境保护部门执法不严,对污染主体监管不力。
(2)环境保护执法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非常普遍,对环境违法处罚力度不够,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甚至有一些地方不执行环境标准,且存在地方保护主义。部分环境整治部门存在腐败,与环境污染企业勾结,对企业监管不力,不严格执法,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
(3)因此,建立对应的监督主体来说,对于权衡环保部门权利,治理环境污染来说有重要的作用,然而我国现今并无完备的环保机构监督主体,填补监督部门制度架构这一漏洞势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