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年 5月 28日
第二章 投标书
2。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江苏科技大学: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江苏科技大学综合楼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 一千捌佰伍拾捌万叁仟肆佰柒拾伍 元(¥18583475。00)的投标总报价,工期120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伍万元(¥ 50000。00)。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投标人:江苏建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朱颖
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电话:0511-88888888
传真:0511-88888888
邮政编码:212000
(二)投标函附录来自~优尔、论文|网www.youerw.com +QQ752018766-
工程名称:江苏科技大学综合楼
序号 条款名称 约定内容 备注
1 项目经理 姓名:张三
2 工期 天数:120日历天
3 缺陷责任期 2个月
4 分包 详见分包表
5 预付款额度 400万
6 质量标准 合格
7 逾期竣工违约金 1000/天
8 质量保证金额度 30万
2。2 投标保证金担保书
江苏建筑有限公司:
鉴于朱颖(以下称“投标人”)于2016年5月28日参加江苏科技大学综合楼的投标,王昊(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或者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拒交规定履约担保的,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在7日内无条件向你方支付人民币(大写) 壹拾肆万 元。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投标有效期内送达我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