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营改增“若干政策问题的探讨
一。营改增“试点实施情况
2011年11月16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经国务院同意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决定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改增“试点。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营改增“试论文网点范围扩大到北京市等8个省(直辖市)。增值税的特点决定了营改增“必须在全国范围内并且在各个行业内进行推行,这样的情况下对于税率的设置相对就比较简单了。而之前之所以分行业。分地区推进,则意在防范改革中不可预见的风险。根据财政都和国家税务总局之前的通报,通过一年的试点,总体看营改增“渐行渐好,大部分的试点企业实现减负。
就目前的试点情况来看,营改增“对小规模的纳税人企业起到的作用和效果最为明显。而在行业方面,物流辅助服务业和有形动产租赁服务业受营改增“的优惠是最多的,调查显示分别有82。4百分号和81。3百分号的受访企业通过营改增“得到税负的减轻。
部分企业借营改增“试点东风,增加投入,开拓业务,加大技术改造和创新力度。如某工业机械租赁有限公司,今年新购大量叉车,扩大业务规模,而且由于进项税抵扣额巨大,实际缴纳增值税同比下降98。6百分号。上海某交通运输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今年大量购置新车,服务能力升级。营改增“为企业提供了加大投入。扩展业务的绝好机会,使企业税负减轻,有资金和能力去增加技术改造投入,以扩大规模。提升服务能级。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后的销售额时予以抵减,但可以向原主管地税机关申请退还营业税。
二。营改增“试点中出现的新问题
1。税收承受能力不强的试点纳税人税负上升
营改增“在完善抵扣链条,减少重复征税,降低税负取得明显成效,但如皋市仍有约3百分号的企业税负出现上升,且均为一般纳税人,其中陆路运输服务业11百分号的企业出现了税负上升。原因主要是该行业同定资产更新周期较长,且因试点范围过窄,例如过路过桥费用占成本的35百分号,却无法取得专用发票。另外,中间投入较少的劳动与知识密集型服务行业(如鉴证咨询业),因其进项税额相对较小,也易引起税负增加。
2。增值税分类管理存在操作困难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规定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应税服务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含)的,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500万元的,为小规模纳税人。而现行工商企业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为:工业50万元,商业80万元。一方面造成新老纳税人之间的不公平,另一方面也给了很多企业筹划的机会,即:是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还是申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等等选择。尽管营改增“后的增值税计算办法和现行的增值税计算方法非常类似,但是毕竟营业税的处理和增值税的规定有着显著的区别,试点企业往往综合考虑各自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筹划。
三。关于完善营改增“若干思考及建议
1。研究政策。争取财政补贴
政府为平稳有序推进营改增“工作,根据国家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税制改革原则,各地对于因新旧税制转换产生税负升高的试点企业,都出台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对税负地加部分给予财政补贴,企业应多研究政策,多与当地所在财政部门积极联系,积极争取财政补贴。
2。清理和完善营改增相关政策
清理营改增“试点中的过渡政策,对白2014年1月1日起包括之前2013年8月1日废止的征管规定,应及时清理,并及时更新公示,避免纳税人和税务人员不能及时掌握新要求,导致产生不必要的税收风险,而影响营改增改革的稳步推进。对于政策完善方面,一是建议规范应税服务的行业认定方法。改变目前营改增“的列举法,采取反列举确定营改增“的应税服务范围,与企业营业执照相匹配;二是建议将日前营改增“的适用税率适当进行简并调整,将多档税率兼并至2―3档税率,减少一户三率“情形的发生,降低税收管理难度,并适应国际税制发展方向;三是完善增值税纳税人的分类标准,对目前营改增企业和原来的工商业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进行统一,既可以做好公平,又可以减低税收管理风险;四是建议进一步对营改增试点行业进行扩围,将与生产环节关联性较强的行业纳入营改增,使得增值税的抵扣链条更加完整,例如可根据条件将建筑业。金融服务业。不动产交易和公共服务等择机纳入营改增范围。
四。结束语
营改增“试点改革是落实结构性减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一项重大举措。营改增“可以减轻企业的总体税负,有利于优化投资。消费和出口结构,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协调发展。将实现出口退税由货物贸易向服务贸易领域延伸,形成出口退税宽化效应,增强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这对企业的发展来说有着重要意义。
关于完善营改增“若干政策问题的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