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前期重要治藏政策及其影响初探
一。设置驻藏大臣
1725年(雍正三年)清朝决定由康济鼐兼管前。后藏。第二年,正式册封康济鼐为总理西藏事务贝子“。1727年,阿尔布巴发动变乱,杀死康济鼐,清朝迅速平定了这场变乱,随后就派大臣二人驻藏,正式建立了驻藏大臣制度。创建之始,驻论文网藏大臣仅统领驻藏官兵,督导藏王颇罗鼐总理西藏事务。乾隆十五年(1750),珠尔墨特那木札勒谋叛,驻藏大臣傅清被杀害,清朝随后平定叛乱,并废除了在西藏封授郡王(藏王)制度,设立了噶厦,任命四噶伦(三俗一僧)以分权,在驻藏大臣以及达赖喇嘛统驭下协办藏务。五十八年,在平定廓尔喀入侵后,清廷颁行福康安所奏藏内善后章程(即钦定善后章程,二十九条),加强了驻藏大臣的权力和地位,标志着以法律形式确立了以驻藏大臣为主的西藏行政体制的形成,这主要体现在驻藏大臣职权高于达赖喇嘛。根据这些规定,凡西藏的官吏任免。行政。财政。军事。涉外事务等大权,均归驻藏大臣,达赖喇嘛的世俗权力远在其下。这样一来就大大强化了驻藏大臣的职权,极大地加强了清中央政府对西藏地方的统治。
二。金瓶掣签“制度
用金瓶掣签的方式来认定藏传佛教最高等的大活佛转世灵童。钦定二十九条章程第一条就立下了金瓶掣签制度。一。关于寻找活佛及呼图克图灵童的问题。依照藏人旧例,确认灵童必问卜于四大护法,如此难免发生弊端。大皇帝为求黄教得到兴隆,特赐一金瓶,今后遇到寻认灵童时,邀集四大护法将灵童的名字及出生年月,用满。汉。藏三种文字写于签牌上,放进瓶内,选派真正有学问之活佛,祈祷七日,然后由各呼图克图和驻藏大臣在大昭寺释迦牟尼像前正式认定。假若找到的灵童仅只一名,亦须将一个有灵童的名字的签牌,和一个没有名字的签牌,共同放置瓶内,假若抽出没有名字的签牌,就不能认定已寻得的儿童,而要另外寻找。达赖和班禅额尔德尼像父子一样,认定他们的灵童时,亦须将他们的名字用满。汉。藏三种文字写在签牌上,同样进行。这些都是大皇帝为了黄教的兴隆,和不使护法弄假作弊。这个金瓶常放在宗喀巴佛像前,需要保护净洁,并进行供养。
三。充分利用西藏本土的藏传佛教“
清政府重视。优待藏传佛教上层首领,达赖喇嘛。班禅在西藏僧俗中有崇高胡威望,巨大的号召力。清朝统治者对达赖。班禅倾心归向于清政府极为重视,给以他们丰厚的优待。顺治九年,清政府册封达赖五世为达赖喇嘛“,康熙五十二年,又封班禅为班禅而而德尼“,给以产他们极高的地位,佛教事物从此确立了历代达赖喇嘛。班禅厄尔尼德都必须经过中央政府册封的制度。此外,康熙三十二年(1693)清朝册封哲布尊丹巴为大喇嘛“,掌握漠北喀尔喀蒙古藏传佛教事物;康熙五十年(1711)又册封章嘉胡土克图为大国师“,总领内蒙古藏传佛教事物。这样,蒙藏地区藏传佛教分为四大部分,达赖喇嘛主前藏,班禅主后藏,哲布尊丹巴主喀尔喀蒙古,主内蒙古,这样就形成了四大活佛分治的局面,互不统属可以少其地而众建之,既以彰赏罚之典,又使力少不能为乱,庶可予辑边陲。“能较为有效的防止擅权。叛变。
四。有利影响
毫无疑问,驻藏大臣“。金瓶掣签“。优待佛教贵族“这三项制度均加强了清政府对西藏的控制,建立起了清政府与西藏的直接联系,是清政府对地方行使宗教监督权的三项创举。从总体上看,这三项政策所起到的积极作主要是稳定了蒙藏社会,维护了国家的统一,促进了西藏社会的发展。
具体上来看,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优待佛教贵族,对藏传佛教的扶持,壮大了藏传佛教,这样不仅赢得了宗教上层人物的欢心和拥戴。同时也赢得民心,增强了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增强了藏族对中央政府的认同感,客观上促进了对中华民族民族内部之间的文化交流,加速了民族融合;二是驻藏大臣“的设置与金瓶掣签“的实施加强了清政府对西藏上层的控制,对于平息西藏各部落。各教派之间的纷争,加强边防,防止和克服少数上层僧俗分子擅权和分裂活动,密切西藏同祖国各地以及中央政府的关系,有着不可磨灭的重要作用。
清前期重要治藏政策及其影响初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