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艾滋病影响儿童救助政策的有效执行分析
?P键词:受艾滋病影响儿童;救助政策;政策执行;政策作用对象
中图分类号:D630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2-2589(2017)02-0043-02
近年来,随着艾滋病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社会问题,贵州省人民政府(论文网黔府发〔2011〕2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中的第3条就对全省受感染的特殊儿童救助进行了宏观性的指导。但政策实施过程中仍存在执行人员不作为或者对这种病有恐惧感。政策不落地“或救助对象不想或不敢去领救助金“等突出困难与问题。因此,厘清并分析受艾滋病影响儿童救助政策有效执行的各种影响因素,探讨提高救助政策的执行效果,对于保障特殊儿童相关权益与生活救助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国外对于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的研究主要有EmilyLeRoux-Rutledge和MadeleineA。Guerlain(2015)探讨一般儿童在津巴布韦农村的日常生活中是否与受艾滋病毒或艾滋病影响的同龄人有性别差异[1]。JuliaShu-HuahWang,FredM。Ssewamala和Chang-KeunHan(2014)研究了在撒哈拉以南非洲地区医护人员对艾滋病致孤儿童(受艾滋病影响的儿童)的作用,并提出了保障这部分医护工作人员的措施[2]。LucieCluver和MarkOrkin(2013)主要研究在撒哈拉以南非洲数百万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的家庭成员以及儿童医疗检查与防病的基本情况[3]。CohenJonathan(2006)在肯尼亚。南非和乌干达等地对受艾滋病影响的儿童进行人权观察调查,记录受艾滋病影响的儿童经历的不平等和学校制度中的忽视[4]。关于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的研究还有很多,在此只列举一部分典型的代表性文章,区域主要集中在非洲等欠发达地区,内容主要集中在儿童的遭遇。护理以及对照顾者的保护等方面。但还缺乏对救助这部分群体的公共政策的研究与探讨。
在国内关于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的现有研究中,学者计国平和张松卫(2012)。邱月锋和吴守丽等人(2014)集中关注他们的心理健康发展和生存问题。学者张长伟(2013)从需要满足到权利本位转变的视角对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家庭生产技能培训项目进行了评估。学者陈清峰和徐熙阳(2011)用定量定性分析法分析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相关政策的落实情况。而关于贵州省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的研究主要集中在陈洋和申莉梅等人(2015)。田应娟(2015)等学者的研究中。这些研究主要集中于儿童本身的心理健康。家庭环境。技能培训等方面,有定量研究也有定性研究,唯独对儿童救助的政策研究较少。故文章以此为研究点,以期为受感染儿童研究添砖加瓦。
二。影响受艾滋病影响儿童救助政策有效执行的因素分析
通过现有理论成果与资料搜索以及笔者根据贵州省B市调研实际情况看,影响救助政策有效执行的因素有很多,但主要的因素包括救助政策执行主体因素。救助政策和政策作用对象三方面。
(一)救助政策执行主体
1。救助执行人的认知局限。有些救助执行人思想认知上存在缺陷,如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中的第3条就明文规定,对于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的生活救助是按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规定,确保所有受感染儿童的救助和福利保障。①但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存在寻租的空间,名额往往都留给那些有关系“的人,而导致该政策没有完全落实到最有需要的当事人身上。由于有些受助者的权利意识尚未觉醒,他们并没有采取有效措施维护自身权益。因而,执行人的认识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救助政策的实施。
2。救助执行人的利己“本性。人的利己性在基层工作中或者在平时生活中都是比较常见的。救助执行人作为社会中的人,本身就具有多重角色,承担着多重责任,因此为了正确处理己“的身份和角色,就难免会出现利弊权衡,在进行救助服务时会偶有中饱私囊的现象。对此类情况,我们不可放任不管,必须加以控制和管理,必要时予以法律上的严惩。
3。救助执行主体的工作力度明显不足。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医疗救助政策的实施具有前期筛查。中期检查。后期跟踪调查等一系列的专业性环节,一方面工作内容冗繁复杂,程序较多,需要大量的工作人员;另一方面,基层缺乏这方面的专业技术和专业素质较高的人才队伍。这在本质上是缺乏资金和环境的吸引力导致的。
(二)救助政策本身
1。政策标准设定存在问题。通过研读国家民政部以及相关文件规定细则发现,对于救助这些受感染儿童的补助标准存在模糊性和一般性问题,缺乏明文的地方统一规定。政策出台后,各地方政府应采取充分听取大家意见和建议“的方式,如召开基层民主听证会。发放民意调查问卷等,通过大量调研和访谈以及社会观察来让地方政策更加科学化。标准化。清晰化。
2。救助政策规定的操作性问题。一方面,救助政策的规定存在过多宏观性表述,这会在一定程度上留给地方政府自由发挥“的空间,以及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行动逻辑。另一方面救助政策涉及的部门多,造成操作上的复杂性增强,以及真正发挥作用的周期性过长,导致得不到真正救急“的效果。
(三)救助政策作用对象
受艾滋病影响儿童救助政策的目标群体是感染了艾滋病的儿童。因艾滋病致孤的儿童。与家中长期患艾滋病的成人共同生活的儿童。这些儿童或因医疗费用昂贵或因没有父母,大多家中长期处于贫困状态,所以他们很难做到对政策的完全理解。支持。接受与认可。具体表现为:其一,受助者对政策的描述及语言表达存在理解上的困难。其二,对救助政策执行的参与能力欠缺,诸如交通。身体。知识文化水平等条件限制导致不愿或不能参与。三。促进受艾滋病影响儿童救助政策有效执行的对策分析
通过对以上影响因素的梳理和分析,并结合实际调研结论得出要使政策有效执行,还需要从主客观等方面进行改进与加强,如提高执行人的整体素质。做好政策宣传与信息管理工作。优化监督机制。简化申报流程等。
(一)提高基层执行人的整体素质
提高基层执行人的知?R储备和素质,消除对该群体的恐慌和歧视心理。人的因素是影响政策执行效果的关键因素。诸如,人的思想意识。思维能力。经验阅历。视野格局等,都对政策执行具有一定的影响。各职能部门应一方面加大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包括业务培训和政策。法规培训等;另一方面加强农村低保工作人员的队伍建设,实行定员定岗定编;再者,加大对艾滋病的教育宣传工作力度,消除基层干部的恐慌和歧视心理。
(二)强化政策宣传
强化政策宣传,提高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及其监护人的自我保护意识以及对相关政策的认知能力。政策的宣传强化,关键在于政府以及基层工作人员的以人为本意识“,要发自内心地去想要保护弱者,保护这些特殊儿童。观念转变之后才会有行动上的转变以及主观能动性的发挥。除了传统宣传途径外,还要充分利用和结合当前的网络新媒体,多渠道。多方式。有针对性。全方位地开展宣传。尤其是各村(社)要稳稳地扎实地做好宣传工作,带领人民群众首先从思想观念上进行转变,再学会合理运用政策保护自己。
(三)建立受艾滋病影响儿童信息管理机制
通过建立受艾滋病影响儿童信息管理平台,形成集政府部门和患病当事人于一体的信息共享中心,这样不仅有利于疾控中心的长期跟踪调查和药物的及时发放;更是政策落实下去的中转站,有利于民政部门和疾控中心之间的沟通交流及信息的共享;还有利于受助者及时获得相关救助。这一平台的建立为政策的有效落实提供了机制保障。
(四)简化申报程序
相关部门(如疾控中心和民政部门)可以加强彼此间的联系和沟通,形成以下绿色通道“:以受艾滋病影响儿童为单位提交申请,若孩子年龄尚小,可以由监护人代理;出具的相关资料包括与病情直接关联的疾控中心证明和基本证件。申请书及相关复印件;直接交由县区民政部门审批,审批原则符合一项即可,即审批内容和疾控中心提交数据一致;民政部门直接发放保证金,受助儿童便可以直接享受到政策补贴和绿色通道“带来的便利。
(五)优化监督机制
只有进一步优化政策执行的过程监督与管理,才能更好地实现政策的本来目的。达到理想效果。坚决杜绝政策执行浮于表面。一方面要健全切实可行的救助工作监管办法与机制,尤其是针对此过程所涉及的所有主体,如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教育工作人员。福利保障工作人员。社会调查工作人员。福利政策评审与发放工作人员等等,监督机制要全面细致且可行,能够真正监督到每一个主体,同时还要建立相关机制使这些主体能够尽可能地形成合力,形成多主体。多环节。全方位的监管模式。另一方面,也要考虑到人“的特殊性,要做好工作,必须得有配套的激励措施,做到工作有严“有活“,这样才能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去配合监督。配合工作,真正发挥国家大好政策的实效。
受艾滋病影响儿童救助政策的有效执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