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GM时期富农政策变化及其原因
农民问题是中国GM的根本问题,土地GM期间,中国党制定了一系列的打击地主阶级。打破封建土地所有制格局的政策。其中,农民是推动土地GM前进的重要动力之一,而富农问题在农民中所处的地位是十分微妙的,富农成分复杂且政治立场往往摇摆不定。因此,土地GM时期论文网中央对富农政策是反复的。多变的。
一。富农政策的转变
大GM失败后,中央针对中国农民阶级占大多数的客观现实,决定在广大农村发动土地GM,以此来获得农民阶层的支持。农民阶层的复杂性使得中央必须对其进行区别对待,在如何制定富农政策问题上,中央产生了分歧,且这种分歧伴随着整个土地GM。
1。限制富农政策
1927年,中央在汉口召开了八七会议“。会议上决定发动土地GM,即没收地主的土地,将之分给贫下中农,以获取农民群众对GM的支持。为了顺利推行党的土地GM政策,减小GM阻力,会议上中央将小地主。富农等小田主与大地主区别开来,对其土地并不没收,而是实行减租政策,企图以此来团结富农阶层。八月下旬,湖南省委会议讨论关于农民土地问题,认为此时党对农民的政策,应当是贫农领导中农,拿住富农“,会议认为贫农是土地GM的主要力量,是农民协会的中心。农民暴动的主力,应当明确的定出收取富豪财产以救济贫农之政策。而在富农并不反对土地GM的情况下,稳住富农阶层,防止其走向GM的对立面。
1928年6月,六大在莫斯科召开,会议上根据农民的土地拥有情况将农民阶级分为富农。中农。小农等几个不同的阶层。其中对富农的定义是往往是农业企业和工商企业的剥削雇佣劳动的人,或者同时又将其土地的一部分出租以通常残酷的形式来剥削佃农,或以高利贷来剥削一切贫农“。鉴于富农阶层的复杂性,中央对处理富农问题慎之又慎。出于减小土地GM的推广阻力的考虑,在明确富农的阶层属性为农村资产阶级“及富农既自耕又有出租土地的二重性特征后,中央制定了在限制富农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对富农阶层采取既联合又斗争的策略。这种对富农阶层既保留又限制的原则,奠定了土地GM初期富农政策的基本内容。
2。打击富农阶段
正当各根据地贯彻六大“所确定的富农政策时,1929年6月,并不了解中国GM实际情况的国际根据苏联消灭富农的经验,向中央发出了国际执行委员会就农民问题给中国党中央委员会的信,(即六月指示“)。该指示认为,中国富农的大多数为小地主,对广大农民群众实行残酷剥削的同时反对GM的进一步深入发展,中国党在富农问题上犯有严重错误,为此,国际要求在各根据地内加紧展开对富农阶层的政治。经济斗争。
对于国际的批评,中央迅速作出回应,向全党发出中央关于接受国际对于农民问题之指示的决议,决议认为党必须看清富农反GM的不可免,坚决地领导雇农贫农的斗争,扩大雇农贫农在思想上组织上斗争的影响,极力巩固与中农的同盟,以与富农争夺领导权“。此外,决议强调要将贫下中农之外的富农等阶层驱逐出农协,在组织上加强各地农协的纯洁性和党对各地农协的领导权。决议对富农的排斥打击,使六大中所确定的富农政策受到了严重的挫折,富农在各根据地不同程度的遭到了打压。
此后的六届四中全会上,王明在国际代表米夫的支持下,在党内取得中央领导地位。根据国际的指示和要求,王明彻底否定了六大所确定的土地政策,照搬苏联农业经验,在各根据地内推行地主不分田“。富农分坏田“的极左“政策,1931年11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出台,这个土地法使富农问题的左“倾错误雪上加霜。
3。联合富农阶段
当中央左“倾占据主导地位期间,毛泽东通过实践写了寻乌调查,在调查报告中毛泽东提出土地肥瘦分配,肥的少分,瘦的多分“的分配原则,虽未获得中央的认可,但为当时土地的分配提供了另一种思路。1931年4月,中央发出总政治部关于调查人口和土地状况的通知,通知中的富农标准是以剥削为他收入的相当部分,那些少数放账或借账的人还是列在中农“,半耕作于手艺的还是按照他的经济地位列入贫农。中农或富农里面去“。通知对富农的阶级划分提出了一个较为合理的的标准。虽然当时党的富农政策遭遇左“倾严重错误的打击,但却通过实践摸索出了富农的土地分配方法。富农的划分标准等。
左倾错误结束后,中央开始调整之前的富农政策。1935年12月,中央发布改变对富农政策的决定,决定对富农阶层的政治。经济权利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没收富农高价出租的土地,对其自耕地及雇人所耕之地则予以保留;富农的私人财产,除所放的高利贷之外,均不没收;保护富农的经济权利,除中央所规定的统一累进税外,禁止各根据地对富农征收特殊税捐;在遵守苏维埃法律的前提下,保障富农经营工商业以及雇佣劳动之自由;禁止对富农的歧视,富农有权与贫下中农分得同样土地。决议对富农问题做出了最直接。最正面的回应,即在限制富农经济进一步发展的基础上,保障富农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随着国内外形势的变化及国内主要矛盾的转移,中央的土地政策随之调整。1936年7月,中央发布关于土地政策的指示。指示认为为要使土地政策的实施能够实现清算封建残余与尽可能的建立广大的人民抗日统一战线的目的,需要进一步的审查现施土地政策,并给以必要的改变“。出于联合一切可以联合的力量以建立抗日统一战线的考虑,指示强调:富农的土地及其多余的生产工具,均不没收“。在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的同时,稳定了富农阶级,使之加入抗日民族统一战线。1937年7月抗日战争全面爆发,8月,中央发表抗日救国十大纲领,提出以减租减息。交租交息“作为解决抗日战争时期各根据地的土地问题的基本方针,随着土地政策的整体转变,富农政策也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二。富农政策变化的原因
土地GM战争时期的富农政策,历经波折,先后对富农阶层采取限制。打压。联合三个不同政策,各阶段所采取得不同的政策,与当时GM对象。任务及其客观的历史环境都有着密切的关系。总的来说,土地GM时期中央土地富农政策的转变有以下几个方面原因:
1。对富农阶层划分的政策不明确
在探索土地GM时期的富农政策时,毛泽东将原因归结于中间阶级受到GM的过重打击,割据地区最困难的问题,就是拿不住中间阶级“,这一阶级,中央之所以要转变对待富农的政策,是因为,中国党没有及时制定准确统一的划分富农成分的标准。从以上论述对富农的政策变化中看,中国党开始重视农民中各阶级的区别是在“八七会议“之后,之前将政策制定的焦点主要放在地主阶级身上。在土地GM初期,对富农阶级的认识尚处于摸索阶段,缺乏统一的。明确的的富农划分标准。实践过程中中央及各根据地混淆了农民阶级中各阶层的具体属性,并未对自耕农。佃农等阶层作进一步的阶级分析。土地GM中,农民阶级中各阶层划分的不明确是引起富农问题反复不定的一个重要原因。
2。富农自身特点导致的结果
富农阶层是中国农村中一个特殊的群体,富农拥有少量多余的土地,在自己耕种的同时也雇人耕种,甚至出租土地以及从事高利贷活动。富农不同于贫农,也不是地主。富农阶层的双重性使其处于动摇不定的而又不可缺少的中间地位。当对富农的打击过大时,就会削弱富农的GM性,容易唤起他们的反动性,但对富农的限制过松时,便会使他们中的不法分子混进GM队伍。所以,如何制定一个正确的富农政策,在激起富农GM性的同时保持GM队伍的纯洁,使富农阶层对土地GM采取合作及支持的态度是中国党在土地GM时期的重要内容。需要根据不同时期GM发展形势的不同及富农阶层GM倾向来确定具体的富农政策,因此导致富农政策的反复。
3。党本身在GM初期尚不成熟
从党自身考虑,理论认识水平的不足和实践操作过程中的模式化,是土地GM时期富农政策多变的内在原因,土地GM初期,党对农村及农民问题上理论准备不足,缺乏深入而细致的调查研究,中途又遭遇几次严重的左倾“的错误,后期通过GM实践才逐步予以修正,这些变化体现在土地GM战争时期党的富农政策上是非常明显的。
4。国内外政治因素的影响
20世纪30年代是中国GM发展的重要阶段。对外而言,土地GM初期,国际的指示对中央控制是广泛而深刻的,国际的错误指导是导致土地GM时期对富农态度过左“制定的重要原因。中国的问题只能通过中国的实践才能予以解决,只有摆脱国际的遥控,中国党才能制定出符合中国国情的富农政策。对内而言,土地GM战争后期,随着中日矛盾的升级,阶级矛盾退居为次要矛盾,国共两党在外患的压力下,逐步走向联合。为了消除与国民党所代表的大地主阶级的矛盾,以及吸收不同的社会阶层建立全国人民统一战线,中央必须调整包括富农政策在内的整个土地政策。
三。结语
土地GM时期党的富农政策是复杂而多变的,也是各种因素碰撞所产生的结果。可以说土地GM时期党的富农政策有其失败的教训,也有其成功的经验。但历经波折的富农政策使得党在农村及农民问题上有着更深刻的认识,也为后来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时期及建国后的土地改革提供了借鉴,使后者得以顺利展开,因此土地GM时期党的富农政策从总体而言是值得肯定的。
土地GM时期富农政策变化及其原因